多措并举保障地铁建设加快推进
前天,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的若干意见》,《意见》对我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在组织、资金、政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对地铁营运服务、安全、票价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市各有关部门、区县参与的地铁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加强市地铁指挥部的工作力度,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掌控。同时给予地铁建设资金和政策上的保障。 资金保障 【解读】 多元化融资,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减免税收。 举措一通过政府行政行为,采用市政府、沿线区县注入财政资金、拆迁资金及上盖物业运作,实现政府资本金到位;市地铁集团公司通过银团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BT等市场化运作解决其余建设负债资金来源;以政府配置的资源为依托,通过轨道交通收储土地运作实现还本付息。 举措二所涉及的市、区、县轨道交通收储土地出让收益全额上缴市财政,扣除中央、省级各项刚性计提后,市级用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刚性计提17%全额用于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并加大资金拨付力度,一年一结算。 举措三对轨道交通线路经过的地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周边控制不少于100亩、换乘站点周边控制不少于200亩的经营性土地,作为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用地交由市地铁指挥部(地铁集团公司)收储,所筹集资金用作轨道交通建设资本金。 举措四轨道交通新线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江南八区实行包任务政策,相关资金在轨道交通建设资金中统筹解决;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县,实行包任务、包资金的“双包”政策。轨道交通征地拆迁资金以政府最终审计为准。 举措五市国土局要及时办理具备条件的用地权属证明,以利于轨道交通融资。要建立轨道交通融资土地指标支撑机制,单列用地指标,按照轨道交通资金需求,提前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并协调完成土地征用及上市融资工作。 举措六市政府在轨道交通线路途经区县划定满足资金需求的储备土地,交由市地铁指挥部(地铁集团公司)收储,用于线路建成后的还本付息。 举措七轨道交通储备土地的开发经营,可由市统一经营和开发,也可由区县经营。区县经营须按照远郊100万/亩,其他区域200万/亩的净收益标准上交市政府,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市国资委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界定、转让和融资审批工作。金融办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筹融资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融资政策落实。 举措八市地税局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免地铁集团公司房产税。 政策保障 【解读】 落实拆迁属地责任,开辟“绿色通道”,减免费用。 举措一沿线区县按照轨道交通的建设计划,落实征地拆迁属地责任,司法部门应积极支持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市住建委牵头负责研究轨道交通项目提前开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的措施。 举措二市各相关部门在地铁建设相关手续的办理上,要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各项审批工作的效率。 市城管局、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要确保轨道交通连续施工(含渣土运输),连续暂停施工不得超过72小时,1月内累计停工不得超过5天;城内和交通拥堵区的地铁施工渣土和材料运输,交管部门应根据道路交通具体情况确定,并尽量给予支持,夜间运输可从22:00提前至20:00,特殊站点可白天10:00—16:00运输;市相关部门、各管线产权单位须积极配合、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加快管线改移进度,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护。 举措三市地铁指挥部负责承担轨道交通工程占用的道路、公路、水利、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的迁移及按原标准恢复的建设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一律减免。 举措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助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新线开通试运营条件进行评估及办理试运营的批准文件。 举措五在《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网络化建设及运营实际对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保障轨道交通的结构安全和乘车安全。根据地质情况适时扩大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确保隧道和行车安全。对于河西及其他地质条件特别恶劣、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极易产生威胁的区域,须将保护区扩大至100米或100米以上,加大《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执法和处罚力度,依法处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举措六加大对本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抓住轨道交通加快建设的契机,大力培育和壮大轨道交通产业集群,使轨道交通资源平台与城市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相连接,提升轨道交通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的资源价值,推动轨道交通经济多元化发展。 举措七新闻媒体要为轨道交通的发展进行积极宣传引导,为我市轨道交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佘才高—— 追赶时间,力争如期建成通车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建成包括地铁3号线、10号线在内的6条轨道交通线,这些线路的施工进展备受关注。昨天,记者从市地铁建设指挥部获悉,受拆迁难影响,目前地铁3号线仍有超过30%的工点无法全面施工,整体工期已严重滞后12—15个月。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的若干意见》的及时出台,无疑给地铁建设带来了重大利好。 据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佘才高介绍,过去10年,我市共建成轨道交通线84多公里。“十二五”期间,我市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高峰期,将建成地铁3号线、10号线、机场线、4号线一期、宁天城际一期、宁和城际一期。这对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品质,引领城市发展包括引领产业布局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地铁建设受到拆迁难等多种原因影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如地铁3号线,沿线拆迁工作由于各种矛盾相当复杂,至今仍没有完成。受此影响,3号线有32%的工点无法开工,包括11座车站和6个隧道盾构区间。 “近期市委、市政府就加快地铁建设连续召开多次会议,现在又下发了加快地铁建设的相关意见,多项举措的共同实施,必将大力推进地铁建设力度,作为地铁建设部门倍感鼓舞,更应坚定信心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佘才高说,地铁部门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坚持“三个导向”、打好“四大战役”。 按照2012年6月底前完成拆迁并全面施工,到2014年全面通车,工期也只有短短两年时间,这是个巨大挑战。地铁部门将做好与周边单位和沿线区县的协调工作,并通过从自身挖掘潜力,提高组织程度、改善工艺、优化方案、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尽量把时间追赶回来,力争如期完成“十二五”的地铁建设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