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rootr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版站务] 给水壶求个情

 关闭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3-5-26 20:39 | 只看该作者
man123 发表于 2013-5-26 10:23
1、他没有恶意,主观是积极主动热情,为百姓办事的
2、文字没有不当之处,除了写了一处我们之处,其他用的 ...

嘴在你身上,你非说我以权谋私那是你的自由。我也只是根据版规办事,你也看到了处罚他不是我或者峥宝宝个人决定。
62
发表于 2013-5-26 21:00 | 只看该作者
man123 发表于 2013-5-26 10:23
1、他没有恶意,主观是积极主动热情,为百姓办事的
2、文字没有不当之处,除了写了一处我们之处,其他用的 ...

你是没看见他犯贱的时候
他不就是在670上骗了个号 然后人家里边分享点8684看不到的东西 他拿这里和贴吧上去故作官方或神秘的一点一点“透露”,让人家以为他怎么怎么地 说白了这就是一sb 你又不是什么大秘密 早晚都见天下的那点调整和替换 说白了 论坛里的老人对于他早就弃而远之 他在里边捣乱装逼不是一天两天了 只不过大家就当看耍猴呢 版主只不过得过且过了 现在一管起来 这么多事 下次再有这种人在坛子里捣乱 版主号怎么管???
63
发表于 2013-5-26 21:0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水壶这个事,看来我有必要说两句,来减少大家的误解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东四路口南两个人接到了专线分公司某车队的电话,让我们在乘客中为他们征集一下意见,所以我俩就以官方的口吻在8684和贴吧发了个征集意见的帖子,我们发帖子这件事,领导也知道。
我在贴吧发完了帖子之后,水壶找到了我,加了我的QQ,出现了以下的对话:

关于前几楼中说水壶不是以官方为口吻发帖的同学,请注意我这个图片内红框的部分,这句话,相信一般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64
发表于 2013-5-26 21:05 |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3-5-26 21:17 | 只看该作者
LS牛逼,敢加水壶好友……

点评

看了上楼之后感觉就是一干小报记者的料,把八卦当爱好,搞地铁公交屈才了,哈哈哈  发表于 2013-5-26 23:47
他还敢相信百度地图呢  发表于 2013-5-26 21:23
我要是不加他好友 他把我东西转载了我都不知道  发表于 2013-5-26 21:23
66
发表于 2013-5-27 01: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hopin_wang 于 2013-5-27 02:18 编辑
○354快● 发表于 2013-5-26 21:05


从你们的对话记录可以看出,他最后发帖的格式是经你允许的,所以这就不是他的错了。
再者,他替他的亲属所在公司发帖,若他的亲属可代表官方,则也无错。如果认为他所谓的亲属不存在,或不能代表官方,请给出理由和证据。
67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08: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ootr 于 2013-5-27 08:08 编辑

都讨论这么多楼了,我看也差不多了。最后说一点,前面见到几位说水壶怎么劣迹昭昭,但请注意要处罚他只能针对其在本论坛上的行为,论坛之外他干了什么我们在这里都是管不着的。具体的说,不管他在别处怎样骚扰别人或是发表了多么反/动的言论,只有在这里不骚扰别人或发表反/动言论,那就无权处罚他。当然这次他确实不对,但也容我再多问一句,你们说他劣迹昭昭,指的是实际中的水壶此人,还是仅是指本论坛的会员从我做起在本论坛的所作所为?
68
发表于 2013-5-27 08:14 | 只看该作者
chopin_wang 发表于 2013-5-27 01:58
从你们的对话记录可以看出,他最后发帖的格式是经你允许的,所以这就不是他的错了。
再者,他替他的亲 ...

1 黑社会小弟杀人都是大哥允许的,所以小弟没错??
2 照你的理论所有诈骗犯几乎都是不能质疑的,因为你根本不了解这个人,也就无从证明他不是他所说的那个人。最基本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听说过吗?

69
发表于 2013-5-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rootr 发表于 2013-5-27 08:05
都讨论这么多楼了,我看也差不多了。最后说一点,前面见到几位说水壶怎么劣迹昭昭,但请注意要处罚他只能针 ...

人品都不成 在这里的表现能好的了??
70
发表于 2013-5-27 10:28 | 只看该作者
rootr 发表于 2013-5-27 08:05
都讨论这么多楼了,我看也差不多了。最后说一点,前面见到几位说水壶怎么劣迹昭昭,但请注意要处罚他只能针 ...

说得好!这正是我所考虑的。法制不是光在嘴上说说的口号,如果在评价人的时候都以人品做有罪推定,那么法制精神又何来呢?这也就是我们这次在做处理的时候慎之又慎的原因,因为我们所有版主都不想一边嘴上喊着法制一边自己又纷纷往人治的陷阱里掉。
当然,这次确因他有过错在先,所以不可能逃避惩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私信讨论,此贴就此关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5-8-17 06:1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