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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动车二等座变成餐座告赢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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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杨先生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餐车就座。杨先生要求铁道部给出明确说法,但铁道部称这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铁道部须在判决生效15日内作出答复。

  杨先生起诉称,去年10月31日,他在保定火车站售票处购买了一张北京南站至无锡的动车组火车二等座票。次日晚,杨先生乘坐列车时,发现与车票对应的8号车厢是餐车,和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30多名乘客。大家要求按火车票标明的二等座进行安排,或者退票、打折,但被乘务人员拒绝。

  杨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开卖餐车票,必须要等普通一等、二等座票全部售罄,且出票前,售票人员要明确告知旅客此座位为餐车座位,让旅客自由选择。杨先生称,他购票时,普通一等、二等座票并未售罄,也未得到任何告知。

  杨先生认为,将餐车座位冒充二等座票卖,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挂羊头卖狗肉,故意欺诈”。他指出,“餐车卖票”存在4点损害乘客权益的地方:一、餐车没有行李架,乘客行李只能放在脚下;二、餐车座位很硬,根本就无法靠着睡觉;三、餐车走道两边堆放大量的床单等杂物为易燃品,不符合安全规定;四、将餐车座位冒充二等座位卖,让乘客无处就餐。

  为讨说法,杨先生向铁道部申请公开“铁路部门卖餐车座位票的规定”相关信息,并要求对方给予书面答复。铁道部在去年11月7日收到申请,但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起诉之日仍未答复。因此,杨先生起诉要求铁道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铁道部辩称杨先生申请的事项不属政府公开信息。铁道部承认在去年11月7日收到申请,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的时间是去年12月8日。收到杨先生的申请后,审查并向其他部门进行了协查,结论是出售餐车座位票是相关铁路运输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各铁路局根据工商局的规定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有权自主开展。铁道部称,已和杨先生进行了口头沟通,告知他铁道部并没有制定有关发售餐车座位票的规定,并解释了铁路运输企业为了缓解铁路运输压力、方便旅客及时出行而发售餐车座位票的有关情况,以争取杨先生的理解。

  法院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而此案中,杨先生的申请在15日之内未得到答复,目前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铁道部进行过答复。因此判决铁道部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依法作出答复。

  据了解,7月12日,杨先生收到了一审判决,而杨先生在收到判决的15天内并没有上诉,目前他也没有收到有关铁道部上诉的信息。据了解,铁道部作出答复的限期还未到。
      (转载京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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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9-16 17:54 | 只看该作者
你把2个月前的旧闻拿出来干嘛
3
发表于 2011-9-16 18:0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我还真没听说过
4
发表于 2011-9-17 19:39 | 只看该作者
专业律师  公益诉讼而已
5
发表于 2011-9-19 21:36 | 只看该作者
你把2个月前的旧闻拿出来干嘛
nj13w 发表于 2011-9-16 17:54



这人有病……对铁路有莫名其妙的深仇大恨
甭搭理它……
6
发表于 2011-9-21 14:52 | 只看该作者
维权的应该支持。
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在铁路法院立案
7
发表于 2011-9-21 15:14 | 只看该作者
12306上应分二等座、餐车座、软卧代座·····
票价可以一样···但要明示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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