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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信息] 29路公交车剐蹭电动车后殃及法拉利引发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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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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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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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5-24 13:48 | 只看该作者
太窄了 武圣路 不过昨天去了趟双庙那边 比武圣路还窄
4
发表于 2011-5-24 13:48 | 只看该作者
法拉利大概是某衙内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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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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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4:29 | 只看该作者
当非机动车需躲避非机动车道内的障碍等需借道机动车道时,临近的机动车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停车、减速、避让等)让行。本例中电动车借道机动车道是公交车司机能预见到的。电动车的一方只能从安全的角度对其建议,比如借道前观察等。
这年头管闲事的路人还挺多,终于得到一个机会能发泄了。这点事都动用特警了,对有关部门和所谓的“群众”都是极大的讽刺。当然了,有理由怀疑是29司机煽动的,他大概没喝过茶吧

点评

不过交警应该有交警的难处,哪个大爷都得罪不起,所以只好拿最软弱的一方下刀了。最后悲哀的还是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人。不过,个人很支持群众对此事的反映。起码很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发表于 2011-5-25 23:44
非常反对“二手挖掘机”的说法。公交司机何德何能,敢煽动群众!这帽子扣得太大了。我没看到全过程,看到点尾巴,那位公交司机挺可怜的。说实话北京的交警非常不作为,交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纵容出来的。  发表于 2011-5-25 23:42
就是啊 这车要是你开就好了  发表于 2011-5-2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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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5:36 | 只看该作者
那条路确实很乱,34其实也很不好走。440,486高庙那里也特乱。
8
发表于 2011-5-24 16:00 | 只看该作者
豪车惹不起
9
发表于 2011-5-24 18:02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自己所了解的交法,应该是单独立项的。
首先,机动车即使无责,至少也要赔偿损失的百分之10,因为照顾弱势群体。而的确机动车没有做到避让的义务,全责没错。剐蹭到法拉利,连带责任也是29的。
但同时,应该处罚法拉利的违章停车(只可惜就200不扣分),然后拖走,这样他取车的时候就要一定费用了,而且耽误时间。

另外如果群众嫉恶如仇神马的,偷偷往法拉利车上粘块嚼完的口香糖神马的,然后若无其事的闪之,该干吗干吗,也是不错的选择。

点评

问题在于,法拉利无牌,司机还特横,据称把警察给骂了。然后交警啥也没说,把人家给放了,自己也忙不迭的逃走了。所以群众怒了。  发表于 2011-5-25 23:47
10
发表于 2011-5-24 18:0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有哪个壮士愿意,可以骑个28铁驴,直接装上去,然后报警。。。
应该是法拉利全责的。。

点评

这个有点意思,就是得小心点以免被捅  发表于 2011-5-24 18:35
11
发表于 2011-5-24 19:27 | 只看该作者
开法拉利还到武圣路办事啊~~
12
发表于 2011-5-24 19:48 | 只看该作者
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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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开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见一垂死之老头骑自行车逆行向你车


你应该如何处理:
> 1.立刻刹车,停住
> (评语,选本选项的人简直是法盲,对于伟大的道路安全法的严重后果一无所知
> 即使停住,老头撞死在你车头,你一样要赔19.5万)
>
> 2.停车并下车锁上门
> (评语,选本选项的人简直是法盲,而且不看新闻,即使停车人下来发动机熄火,你没有停在白色停车框内,老头撞死在你车头,你一样要赔 19.5万)
>
> 3.马上倒车,躲避老头
> (评语,选择本选项的人简直没有脑子,倒车时老头撞死在你车头,按照安全法
> 你将负全部责任,赔款19.5*2万)
>
> 4.立刻刹车,停住,将钥匙拔下来交给一个路人说:“此时此地此分此秒,我把这辆车赠给你了”
> 评语,丢车保帅型,除非你开辆好车,一般来说车本身不值19.5万,忍痛损失一辆
车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壮士断腕!)
>
> 5.立刻刹车,停住,将钥匙拔下来交给副驾驶的朋友说:“此时此地此分此秒,我把这辆车赠给你了”
> (评语,你朋友算是瞎了眼睛,这下要替你赔19.5万了)
>
> 6. 立刻刹车,停住,下车,高呼:“中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向老
> 头扑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用身体挡住自行车,哭道:“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蹒跚学步的儿子,英雄你就饶过我吧”
> (评语,正解,发生在骑车人和行人之间的责任尚未有法律规定)


正解应该是:立即停车,拿出车内的迷你折叠自行车,骑上车,快速向老头的自行车撞过去,并成功将老头撞到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处罚条例》,该起事故属于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老头逆向行驶,付全责。并且要附带赔偿你因为事故而未能及时将自己机动车停到指定停车位的相关处罚。该老头认栽!

所以,切记,开车的朋友出门记得在自己的四轮车里面放一辆小型两轮车!

点评

683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1-5-24 20:36
13
发表于 2011-5-24 20:38 | 只看该作者
武圣路那么窄的路,两边还都是饭店,确实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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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21:25 | 只看该作者
我去年实名给交管局写信 专门反映武圣路拥堵问题 此前我也提议加装护栏 后来效果不明显
第二次针对武圣路的提议是改为单向行驶 公交车除外 同时加大对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 但交管局劲松队不同意 理由是 绕行距离太远 这让人无语啊
15
发表于 2011-5-24 22: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二手挖掘机 于 2011-5-24 22:43 编辑

回复 6L点评 的帖子
本人不开车,腰也不疼。骑车的时候至少能瞭个望、听个声、打个手势,规避风险。
不让行也关系,有经验的司机他就不出事。吃透交法,才能在事故中避免处于不好的位置。有这条让行的规定,非机动车打遍天下(如果自己对生命已淡然的话)。

   

点评

对了你说那扇乎也对 总公司门口竟是因为在公交受了委屈吃了亏的人闹事呢 一扇乎也一堆人呢 也有很多引号群众帮衬着呢 没准大家伙相互学习呢  发表于 2011-5-25 00:16
恩 这话说的好 有经验的司机 有经验的司机大部分也是出事出出来的 俗话说的好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啊 这交法啊还是不完善 不能因为你是弱者就得到照顾 就像我们说的你有路权但你也要守法  发表于 2011-5-25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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