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077|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主城] 青岛又现枪击公交车事件(转)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5-2 1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青岛申沃SUNWIN 于 2015-9-11 21:26 编辑

转载~

半岛讯 “当时真是太惊人了,听到枪声后,车上所有的乘客都趴下了,后来还是驾驶员提醒说没事了,我们才敢抬起头来。”5月1日傍晚6时30分,市民李先生回忆起开头的那一幕依然心有余悸。据382路驾驶员王师傅介绍,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他开着车从公交海大停车场往社会福利院方向行驶,在行至海大崂山校区时,一辆吉普车里面的人突然朝他开枪,打碎了驾驶室车门的风挡玻璃,所幸无人受伤

“当时我开始注意这件事情的时候,就发现公交司机一个急刹车,跟前面的一辆吉普车差点撞上,然后吉普车挡在公交车前面,不让公交车继续行驶。”据当事者李先生介绍,此时公交车司机准备绕开吉普车继续前行,当绕到吉普车副驾驶的位置时,就看见有人掏出枪,朝驾驶员的位置开枪,当时感到十分恐惧。“车厢里面的乘客听到枪声后,都吓得趴在车厢地板上,不敢往外看,直到后来这位驾驶员告诉大家,那辆‘肇事’车已经开走了,乘客们才敢抬起头来,但仍忍不住向外张望。”李先生说,现在想起这件事情来还非常害怕,幸好只是打碎了玻璃,没有伤到人,“也可能是公交车出站前把这辆车别了一下,他们有意报复,但是我们都没看到”。

    一位李姓同学也是当时该公交车上的一名乘客,他所描述的现场情况跟李先生说的差不多。他说,当时看见那辆吉普车是银灰色的,“枪响之前,我们还挺生气,凭什么挡住公交车不让走啊,结果没一会儿枪声就响了”。

    “刚出站就被这辆吉普车别了一下,然后车里面就有人朝我开枪了,具体用的什么枪,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当时都吓蒙了。”据382路公交车驾驶员王师傅介绍,当时他是开车从崂山区海大停车场往社会福利院方向行驶,当时他刚到了第二站,也就是海大崂山校区站,就被一辆吉普车给别住了,然后就听见枪响,紧接着他左侧的风挡玻璃瞬间粉碎,还好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所有驾乘人员都没有受伤。

    当天晚上,记者从沙子口边防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枪击的具体原因还不好说,但是他们已介入调查。(本报记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11-5-2 19:2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还挺猖狂哈~~
3
发表于 2011-5-2 21:5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抓到了应该剁了手去!
4
发表于 2011-5-2 23:30 | 只看该作者
跟我脾气似的……那么暴躁……哈哈……
5
发表于 2011-5-3 16:56 | 只看该作者
太恐怖,幸好没人受伤
6
发表于 2011-5-3 16:56 | 只看该作者
抓到罚他赔辆新车
7
发表于 2011-5-3 18:11 | 只看该作者
跟我脾气似的……那么暴躁……哈哈……
笨狼 发表于 2011-5-2 23:30

不是你干的吧 哈哈

8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8:5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这个伙计抓着了.......  16小时破案
9
 楼主| 发表于 2011-5-3 19:02 | 只看该作者
5月1日下午,一辆公交车在行至海大崂山校区时遭遇枪击(本报 5月2日报道)。接到报警后,崂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沙子口边防派出所,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密切配合下,通过连夜调查摸排、守候布控,仅用16小时就抓获涉嫌持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缴获作案时使用的仿真钢珠气手枪一把和钢珠弹十余发,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和隐患。

  5月1日下午5时许,崂山公安分局接王某报警称,当天下午4时许,其驾驶382路公交车沿滨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国海洋大学门口处时,因行车与一辆银灰色吉普车发生争执。吉普车上驾驶人员用钢珠枪将公交车驾驶室左侧玻璃打碎。此时正值“五一”小长假期间,突发涉枪案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案发后,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立即专门批示,要求彻查此案,严肃处理。

  接到报警后,崂山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在调派警力赶赴现场调查的同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全区各路口设卡围堵,与此同时,将案情迅速上报市公安局,在全市协查围堵银灰色吉普车。崂山公安分局局长赵中国亲临现场指挥调度,根据访问调查,对车辆信息进行研判分析,警方当晚最终锁定李某(男,26岁,青岛李沧区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5月1日晚上,民警经缜密侦查确定李某住处为李沧区桃园路某小区,遂连夜开展守候布控。5月2日上午8时,李某心存侥幸回到家,被民警当场擒获,民警在其家中缴获了作案时使用的仿真钢珠气手枪一把和钢珠弹十余发。李某对5月1日下午持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查,5月1日下午,李某所驾乘的吉普车与公交车在行驶中互相别了一下,随后吉普车将公交车逼停,李某开枪打碎了公交车车玻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五一”假期,崂山公安分局全警动员,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 、公共场所、景区景点及旅游沿线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其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名。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王恩民律师介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
发表于 2011-5-3 19:34 | 只看该作者
恩刚才看今日了,活该,一定要重判重罚!
11
发表于 2011-5-3 2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wangtian2233 的帖子
果然是我干的……哈哈……

   
12
发表于 2011-5-4 0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笨狼 的帖子

你赢了,服了
   
13
发表于 2011-5-4 08:57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那哥太强了,不服不行
14
发表于 2011-5-4 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信息 的帖子
必须服我……哈哈……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14: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兄弟肯定会后悔的。冲动的惩罚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5-8-16 02:1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