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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公交姓"公"只是其回归公益的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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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4日,长春公交集团董事长崔树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公交集团目前有60余条与民营企业合作的公交线路,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陆续收回,实现公益回归。(据2010年9月有6日是《城市晚报》)

  事实上,公益性事业的民营化必须是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高度发达和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能力完全相匹配的情况下才能部分准入与放行。即使在国外,诸如像英国的伦敦、美国的纽约这样的市场制经济体制高度发达的国际大都市,也只是公交经营权部分私营化,对公交民营化持非常审慎态度。

  不得不承认,我国许多城市公交车辆运营的民营化改造步伐迈得大了些。而实践证明,公交民营化在全国是无一例成功的。主要表现在:一遇到矛盾,就采取罢运、围攻、聚众上访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城市正常运行;车辆及车内设施破旧不堪,带病运行,安全性能差。面对整改责令,车主置若罔闻;噪音刺耳,尾气熏人,污染环境;乱贴乱涂乱挂广告,公交车成了移动广告牌,侵犯公民乘车权利;车辆卫生状况极差,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不礼让行人、争抢进站、变道超车、闯红灯,“公交特权”现象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不报站、丢站、随意拒载、早晚班车不正常、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没有加班车造成车内拥挤不堪,等等,一些城市公交的恶劣状况已经到了令人发指、怨声载道的程度。

  为此,近年来许多城市的人民ZF都先后将公交车和公交经营线路权赎回,实行国有或国有控股经营,以期回归公益。

  当然,民营公交重改姓“公”,有助于公交社会公益性质的回归,但这也只是开始。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突出“社会公益”性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走的路也很长。“ZF之手”不能一劳永逸。

  ZF扶持投入为先。由ZF投资,加大公交的场站、乘降站点建设力度,在小区建设和道路改造时,配套的公交场站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对公交企业更新车辆和使用环保节能车辆给予ZF补贴,不断提高车辆档次;在条件允许的城区主干道开通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确保公交车准点、快捷的通行能力,提高通行效率,方便市民出行。

  司乘人员素质为基。要采取硬手段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素质,端正服务态度,让公交的社会公益性质得到应有体现。不礼让行人、争抢进站、变道超车、闯红灯等等,几乎在中国的各个大中城市,“公交特权”所引发的交通混乱和事故频发,日益成为居民非议的热点话题,并成为一个久拖不决的城市痼疾,司乘人员素质建设迫在眉睫。应切实加强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改正不良驾车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低廉票价政策为首。增加公交IC卡优惠幅度,切实降低百姓出行成本。根据不同的人群,实行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分别设立成人卡、学生卡、下岗失业卡和老人免费卡,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让公交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从而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

  实施科学管理为重。在许多城市里,公交线路设计不尽合理,重叠过多;贯穿主干道的主要线路太拥挤;不赚钱的线路车辆少,车隔长,群众出行难。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科学的管理机制到位。要优化运营线路和车辆投放,增加ZF补贴,增强随机性和动态性,提高运行效率。

  监管监督不可少。公交优先,是改善城市交通的现实出路;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确保公交的社会公益性,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同样不可缺失。经验表明,公交运营离开了ZF的监管和社会舆论及媒体的监督,就有可能偏离健康发展的轨道,变成少数人谋利的工具。因此,定期组织乘客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充分听取社会舆论的呼声,接受媒体的监督,也是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社会公益性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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