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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公交安全”别等“亡羊”才想起“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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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一辆76路公交车行驶途中突然爆胎,坐在车轮正上方座位上的女子当即被掀起来,又重重地摔在车厢里,左腿被炸骨折。而另一乘客脚部被飞扬的石子击伤。(《现代快报》6月6日)

     4月10日上午7时55分,在南京城南的雨花西路高架桥沿线,一辆100路双层公交车突然起火,导致整个车辆在15分钟内化为灰烬。3月26日,南京新街口,同样发生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尽管因为疏散及时,两起事故均未发生人员伤亡。但是幸运之神并不总会降临,昨日发生的公交爆胎事件,市民终究未能再度幸免。

    或许有人会说,正所谓“人无完人”,车也同理,公交车本就长期超负荷运行,再加上气温上升,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公交车发生自燃爆胎等事故。不过,当下的气温还远未到盛夏时节,假如公交车连现在的温度都无法承受,非要如此频繁的发生公交车自燃爆胎事故的话,那么到了盛夏岂不是更让人不敢设想了?事实上,运行中的公交车自燃爆胎尽管属于突发事件,但却绝非无法预防,在自燃爆胎事故发生之前,其实早有相关的蛛丝马迹可循。假如公交车的定期保养能够得到保证,假如每日出车之前的例行检查确实到位的话,这些事故本该能预防于未然才对。而现实中,公交车带病运行却恰恰是个普遍现象,中途熄火事故的发生概率更是远高于自燃,至于尾气严重超标的“黑尾巴”公交,也同样是久治而不愈。不难看出,之所以会屡屡发生公交“猝死”事件,公交公司对于运营车辆疏于管理,以及车辆“带病运行”习以为常几成惯例,无疑正是关键所在。

    当然,公交公司完全可能以所谓经济原因作为车辆不得不带病运行的挡箭牌,但是,这是另一个话题,事关公共利益甚至市民生命安全的公共事业,当然不能动辄以钱为借口而降低服务质量,甚至置公众于危险境地。

     综上所述,屡屡发生的公交事故,必须得到重视并向相关部门敲响警钟。公交安全系万家,但愿,有关公交运营安全性的整改不要非等到更惨烈的悲剧发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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