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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共政策须超越“挤公交”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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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是“挤公交”时常见的场景:当一位乘客一只脚踩在车门的台阶上,一只脚还悬空的时候,他说,“里面那么大,请往里挤一挤。”而当他进门了则又对跟在后面挤的乘客说,“别挤了,看挤成什么样子了!”――从车外到车内,也就几秒钟,“挤车人”变了态度,这就是“挤公交”思维。

  当前,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挤公交”思维的存在。比如,谈到城市交通规划,步行上下班的人抱怨说,现在的人行道是越来越窄了,这样怎么能保障行人的安全呢?而第二天,当他开着私家车上班的时候,他又抱怨说,城市的大马路竟然只有四个车道,再向外扩两个车道,不就能更好地解决堵车问题了嘛!

  又比如房价。当他急着买房时,他直斥当前的房价已经涨得让人看不懂,热盼调控,让“疯狂的房价回归理性”。而当他办好了银行贷款,在购房合同上签下了自己名字,他又说,刚性需求起码能支撑中国房价再涨20年!

  生活中频现的“挤公交”思维,暴露了社会利益的分化与不一致。而当前,面对一个利益诉求日趋多元的社会,公共政策的制订者也正面临更多艰难选择。

  制订公共政策,不能无视这种“挤公交”思维的存在。对个体来说,为了最大程度实现自我利益,必然会从于己有利的视角来看待和思考问题。对自我利益的这种追求,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实际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那么,制订公共政策,就必须要倾听各方的利益诉求,维护个体的正当利益,尽可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比如,城市交通规划,既要为私家车扩充空间,也要为行人留下空间;房价调控,既要让购房者买到价位合理的房子,也要让房产商赚到合理的利润。

  但公共政策不可能完全不偏不倚。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必然牵涉到利益的调整,往往会因政策的倾斜与侧重,造成一方有所得一方有所失。因此,制订公共政策,还必须要超越“挤公交”思维,超越个体的利益得失。公共政策既要最大限度保护个体利益,更要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甚至有的时候,只有剥夺和限制了不合理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比如,对垄断行业进行了限制,反而有利于促进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对高收入者额外征税,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化解社会风险。

  制订公共政策超越“挤公交”思维,为政者必须站在公允立场上,本着公益的目的,制订相对公平的政策。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为政者既不能成为一方利益的代言人,更不能利用特权追逐自己的利益。当前,某些公共政策之所以引发各方批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隐现其间。而一些社会热点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也往往缘于某些部门和地方ZF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制订公共政策超越“挤公交”思维,ZF必须树立公共利益总代表的形象,做协调各方利益的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惟其如此,公共政策才能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公共政策才能增强执行力,而ZF也才能增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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