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kelives 于 2010-2-1 20:48 编辑
今天早晨7,坐814上班,建材城->天坛方向,就在814将要左转准备停靠上地桥西站时,司机说有人报警,将车停在站内,等待警察.导致全车人迟到.当时时间从7:38分左右到8:15分.
失主从清河小营西上车,经过清河大楼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就委托售票员报警了.
从报警到警察路过事发地,大概耗时20多分钟.由于售票员报警时,地点描述不清,导致警车经过事发地点,没有认出事发车辆就是目标车辆,警车在别处找了半天没找到,又打电话,才掉头回来找到了.中间又用去将近10分钟.
我觉得在上班高峰期如遇有人丢失财物,公交车应该继续营运.
如果暂停运营,只能损失扩大化.
失主本人手机丢失,不开门找回的可能性小于5%,
全车人迟到,扣工资,工资损失.
上班的人迟到,对公司来讲,公司也是受损方,而不是受益方.
司售因此晚下班半个小时,也是工资损失.
但如果失主主动下车去报警,找回的可能性比上一种情况小不了多少,但是其它人不至于因你的错误和小偷的错误而受到损失.乘客是最无辜的了.乘客每人被扣50元,总计也不会比你的损失小.
当然,如果发生与生命相关的,或者金额巨大的且失主愿意承担其它乘客损失的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