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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有乘客丢失财物后,是谁不让司机开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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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20:21 | 只看该作者
要是在地铁上丢了东西,报警后是不是可以让地铁也停下来呢?
DLUXD 发表于 2010-2-2 09:45

地铁那个……有本事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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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21:52 | 只看该作者
公交公司的规定本身就不合法 丢东西停车报警不让下车 一是短时间内限制了全体乘客的人身自由 二 等同于对全体乘客做了有罪推断。 遇到这种情况 法制观念强的警察肯定不会对所有乘客逐一排查的 不是嫌麻烦 而是因为一 ...
tstt 发表于 2010-2-2 10:01

没错,警察一般都不搜身的。登记一下就好了。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22:03 | 只看该作者
换位想想吧,如果丢东西的是自己,会不会着急啊,谁都会抱着能找到的心情的,况且司机售票只不过是按程序办事,人家一个月就那么点钱,辛辛苦苦的,谁愿意为这种事情承担责任
原骏傲冬 发表于 2010-2-2 19:21

着急归着急,如果把手机丢了,只能想,我为什么不看好它,以后应该注意了。
但是如果让司机关了车门等警察,给其它乘客造成的损失可是实实在在的。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其它乘客的损失也在不断加大。
试想,如果在超市把钱包丢了,难道让超市封店,一个一个地查?
这种行为是一种损人不利已的行为。用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
这就像一个人在饭店吃饭,不小心一滑,把自己的菜打翻了,自己没饭吃了,又去掀了别人的桌子。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22:0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想一种最好的结果,警察来了,找到了你丢失的手机,你的损失恢复成了0.那谁来为其它乘客的迟到或耽误的事情买单?失主能为其它乘客买单吗?
20
发表于 2010-2-2 2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啊 原来800还是S06的时候经常遇到 那时候小车很拥挤,然后每次失主都抓到了嫌犯,当然全车人是只能陪着了
21
发表于 2010-2-10 1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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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2-10 13:43 | 只看该作者
考核新奥公司吧   属地责任!
23
发表于 2010-2-10 14:1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赶上过一个丢钱包的,自己打电话报的警,公交车在路边停了五分钟警车就来了,简单问了问情况,然后警察把丢钱包的带走了,公交车继续运营。
24
发表于 2010-2-10 14:14 | 只看该作者
耽误乘客的时间全部计入公交服务负面,超过10分钟按照事故考核属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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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4:1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每个公交车配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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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4:42 | 只看该作者
嗯...坐645都赶上4回了...没用,叫警察警察不来...来了也抓不着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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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08:37 | 只看该作者
市ZF应该规定每辆公交车配备200张公交集团统一格式的《情况说明》,遇到此种情况每位乘客发一张,司售人员填写事件时间和性质,民警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乘客凭此说明,任何单位不得记其迟到,没赶上飞机火车,民航铁路不能认定因乘客个人原因。
28
发表于 2010-2-11 08:50 | 只看该作者
17# sweetstar


属地责任
29
发表于 2010-2-11 16: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对此有意见可以反映到市长热线12345或者96166公交热线,也许他们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谁也不愿遇上这事情,换位思考很重要。你是车上的乘客,赶上了心里不舒服,可以理解,没必要这么抓住不放,动怒!理解万算!
30
发表于 2010-2-11 16:0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没有合法不合法之说 ,没必要这么较真,每个公民都有协助警方调查的义务
遇上了,就当给自己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呵呵!
丢东西谁也不愿意发生,都会寄希望于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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