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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被判赔偿孕妇1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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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刘妍)因公交车关门失控夹伤头部,经过两次CT检查并服药后发现已经怀孕,无奈之下,孙女士做了人工流产手术。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女士因不能排除胎儿畸形风险进行人工流产,不违反常理,公交公司应予赔偿,因此判决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线客运分公司赔偿孙女士损失1.6万余元。

  今年8月27日13时55分左右,孙女士乘坐532路公交车下车时,车门突然关闭,将孙女士的头部夹在两门合缝处。后司机陪同孙女士到医院就诊,医院对孙女士的头部进行了两次CT检查并开了药。在此过程中,孙女士被诊断出已经怀孕,大概5周左右。孙女士在诉状中称,由于做过两次CT检查并服用了药物,造成了胎儿今后畸形或残疾的极度危险,在听从医生建议后,她被迫进行了人流术。孙女士认为,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公交公司称,由于车门控制系统出现故障,车门自动关闭,才导致孙女士头部被卡。其代理人表示,做CT的位置离孙女士的腹部很远,医生也没说过应该将胎儿流产,因此他认为孙女士将胎儿流产与公交公司无关。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女士在乘车过程中被车门夹着头部,公交公司应承担孙女士为此发生的合法、合理的损失。孙女士至医院进行了两次头部CT检查,并在服用药物及输液后才得知其已怀孕。在此情况下,不能排除胎儿存有畸形或残疾的风险,孙女士基于此并经慎重考虑后决定采取人工流产措施,并未违反常理。J009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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