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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9-11-04 16:44:39
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一起特殊的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姜全(化名)因为等车时间长引发不满,用水泥块砸向国庆演练车队。造成三辆公共汽车玻璃、车门等部位不同程度的损坏,经鉴定车辆损失共计两千余元。
2009年9月6日,首都国庆六十周年群众YX“艰苦创业”方阵队员乘坐国庆演练专用车队从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出发,前往市区参加联合演练。共有七十部车承担此次运输任务,其中房山区917路公共汽车承担了队员运输的任务。9月6日16时50分许,车队经过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良乡火车站路口南侧车站时,被告人姜全因久候917路公交汽车未至,遂先后从地上捡起三块水泥块,砸向正从此经过的国庆演练车队。水泥块砸中其中三辆公共汽车,分别造成车辆前门玻璃、车门门眉等部位损坏,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损失为两千余元。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姜全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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