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在南京组织相关专家对宿迁市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审查。专家组审阅了相关申请材料,听取了汇报,最终一致同意宿迁市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公共交通事业是城市文明、城市形象和城市效率的体现,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2015年8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7号) 。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开展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市长王天琦作出批示“同意申报,以此倒逼我市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并纳入常务会专题研究内容,我市全面启动创建申报,并于2016年8月份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试点的函》。
为保证创建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市交通运输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宿迁市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两次征求各区和部门的意见,市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办会,针对各区和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最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完善实施方案,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具体创建目标的实施,强化创建工作督查督办,将公共交通事业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