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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北京晨报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实施已有一个月时间,但地铁里乞讨、卖艺现象并未被彻底“清零”。昨日上午,轨道交通执法队开出上岗近一个月来的首张罚单,一名发小广告人员成了这张200元罚单的主人;另一发小广告男子系累犯,被移交公安部门拘留。
昨日,轨道交通执法队联合公交保卫总队、地铁运营公司安保部门共70名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整治,对2号线、10号线运营车厢内散发小广告、乞讨卖艺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午10点多,地铁2号线朝阳门站两名男子进入地铁后,开始熟练地在车厢内发放小广告。执法人员经过询问取证后,确认2人违规在车厢内散发招聘小广告,依照《条例》相关规定,没收了其中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的900余张小广告,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由于另外一名发小广告男子系累犯,执法队员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
据轨道执法队介绍,自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轨道交通执法人员对全路网18条运营线路、318座轨道交通车站进行全覆盖巡视检查,对政治中心区、大客流车站以及换乘站进行重点值守。截至5月27日共制止违法行为20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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