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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共电车线路建成记
上世纪20年代初,随着哈尔滨的发展,市区面积、人口的逐步扩大,市区交通设施急需配套建设。为此,吉林省滨江官道委任哈尔滨总商会以股份制形式组建电业公司,由各商会出资购股,修建哈尔滨市电车、电灯、电话工程。日本人闻得此事,向电业公司董事会提出承建此项工程遭到拒绝。日本人并未死心,而是日夜窥视,以期得到该工程。而此时,各商会股金并未完全到位。
滨江官道于1922年2月中旬给哈尔滨总商会发函,要求总会召集各商会尽快落实该股款项。2月末,哈尔滨总商会向各商会发文指出:“一个地方上的电气事业,即一地方的命脉血液,如日本人承建此工程,恐生三大害。(一)丧失领土权。哈尔滨一埠,完全为吾国领土。如任日人设电车、电灯、电话,则是我之土地上,居然出现他人的建筑物,此何其我有田地,竟任他人耕种,岂非将领土拱手而让与日人。(二)侵夺警察权。电气事业由日人承建,势必借口保护电车,沿街设置警察。警察职务在于维持地面治安。在我地面上居然有日警出没,而越俎代庖,吾人行动处处须被干涉,此亦安能忍受。(三)操纵金融权。日人在北满地方久欲扩充其经济势力,本埠尤为所垂涎,借口电气事业之导线,驱逐华币,流通金票,使市面币制渐成为金票,在位或故高其价格,或任意以滥发,商人之生将尽……”
由此可见,早期哈市先人对日本人的野心深恶痛绝。同时向各商会指出:此项工程乃重中之重,且该公司所有工程已与美商订立包修合同,木已成舟,变更实难。开工时间迫在眉睫,希望各会筹齐股款,建立自己的电气企业,不甘落后他人,奋起直追,发展增强自己的民族事业。
同年8月工程顺利开工。4年后建成哈尔滨第一条公共电车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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