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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帖』请尊重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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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坛是大家交流学习的地方 ,我们有共同的爱好才会走到一起。我们可以讨论任何有关济南公交的话题,但是有些人听风就是雨,在这里乱说一气,对自己的话不负责任,最后以沉默.......我希望大家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不要想说么就说么,要根据客观事实,实在搞不清楚可以不发贴,或者在帖子上标明“好像”“听说”“也许”之类的词语。论坛给每个人说话的权利但是请尊重你说话的权利!今天发出倡议,希望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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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9:39 | 只看该作者
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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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0:0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顶一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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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0:29 | 只看该作者
说话的确需要证据,不能瞎掰,更不能杜撰,对于这种情形我们一直坚决抵制。但,公交车是带轱辘的,不是固定不动的,公交信息是大家通过各种渠道有心或无心获得的,大多数都没有现成的教科书或官方消息能够佐证。“好像”“听说”“也许”之类的词语反倒能体现这个人的谦逊和尊重他人意见的态度,何况这个论坛是供大家消遣娱乐的地方,如果搞得像个学术机构,上网聊天比上班、上学还累,谁还愿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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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0: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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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1:04 | 只看该作者
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是小道消息,证实之后再发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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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1:05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恩怨私下解决,别整这么大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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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马巴士 于 2008-11-19 20:29 发表
说话的确需要证据,不能瞎掰,更不能杜撰,对于这种情形我们一直坚决抵制。但,公交车是带轱辘的,不是固定不动的,公交信息是大家通过各种渠道有心或无心获得的,大多数都没有现成的教科书或官方消息能够佐证。“好 ...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  但也不会差的太大   有些事一看就不对的   是吧  这个应该不会和天气预报似的这么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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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2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木马巴士 于 2008-11-19 21:05 发表
个人恩怨私下解决,别整这么大动静

木马你好  他的这种事情太多  咱是对事不对人  帮他改正错误  这种事在其他人身上却没有发生
1.134路开通   机床一厂那边  
2.134路的线路牌在经七纬十二站牌处盖着  还拍了“停车场”的照片
3.111路缩线到诚丰桥   他还自己设计了111的该线方案
4.139路即将开通  在洪家楼西路
5.16路延长到黄台
6.33.83.路换车  可是只有83路换了
7.53.107那批金旅非说是59路的
8.124路配车18辆  而且不够用
9.111路配车36辆   
10.济钢换大虫
11.142路?
12.72路换福田  新车2月29日到

[ 本帖最后由 菠菜芹菜 于 2008-11-19 2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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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09: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航歌吧,首先声明,我和航歌仅一面之识,现在走在马路上都不一定能认出对方。
这是一种现象,我们可以暂时称之为“航歌”现象吧,论坛中有不少人像航歌这样,把听到的信息帖出来,包括我。
以航歌为例,他把他知道的有关公交的消息、新闻以及奇闻趣事第一时间帖出来,与大家一同分享,这正体现了他对公交的热爱。
细想想,如果把官方已发布的信息转到这里来,其实就已经成了旧闻,各位也不再感兴趣。如果在官方发布消息之前把信息帖出来,让大家讨论,这才有意思,但是,在官方发布正式公告之前的消息,谁也不能保证它是100%真实。只能靠我们大家来识别、来争辨。航歌虽然发布了大量的不实信息,可以说是最多的,但他发布的信数量也同样是最多的,算一下,他发布的不实信息在他发布的全部信息中占的比例并不多。另外,有一些消息之所以不实,是因为他发布时,还处于论证讨论阶段,经论证被否决了,信息自然也就不实了。就像现在的轨交方面的信息一样,正在论证,到目前为止,连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没拿出来,仅有一个项目建议书而已,如果今后在可研论证实被认为不可行,那么,关于轨交的报道也就不实了。
我们应该尊重自己说话的权利,但同样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他人的观点出现瑕疵,我们应该去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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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0:50 | 只看该作者
别人都不在乎这些东西,该怎么过怎么过,只有你还把多少年前的东西翻出来嚷嚷,也请尊重一下他人的感受。大家都不是小孩了,都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如果你想谴责某个人,不要把其他人也捎带上,这样很不公平。我再次重申,个人恩怨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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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1:17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大家都是很热心的,不要太打击人家的热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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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1: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改名了 于 2008-11-20 09:07 发表
楼上说航歌吧,首先声明,我和航歌仅一面之识,现在走在马路上都不一定能认出对方。
这是一种现象,我们可以暂时称之为“航歌”现象吧,论坛中有不少人像航歌这样,把听到的信息帖出来,包括我。
以航歌为例,他把 ...
他发布的消息总量实在是太大,而且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让人无从辨别真伪。而且假消息也被他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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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20:42 | 只看该作者
还谈这个垃圾?
早就把他的话当玩笑了,你们还这么认真。干么那么较真啊。
我们不应该和残障儿童一般见识。
15
发表于 2008-11-20 20:48 | 只看该作者
都暂停吧,不要无休止的讨论这种没意义的问题了,今后无论谁发布让人一头雾水的帖子,一律扣分,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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