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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b2646 于 2013-4-24 19:17 编辑
1.概述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京市2013年SheHui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关于新购784辆公交车的要求和省环保厅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在获得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的基础上,实施2013年度公交车集中采购方案。
现将资格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采购计划如下:
2.1清洁能源空调公交车:
A.400辆12米气电混合车
B.334辆12米液化天然气(LNG)车;
2.2柴油空调车: 12M柴油车50辆。
3.招标范围
3.1 标段划分情况
3.2 招标内容
拟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交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货物的供应;
(2)出厂试验、培训、质保等。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一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气电混合车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中标后负责提供办理汽车上牌的相关手续”承诺书;
4、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5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入产品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将导致此次资格预审不通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
8、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气电混合车的投标人必须出具“中标后负责提供办理汽车上牌的相关手续”承诺书;
4、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5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入产品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将导致此次资格预审不通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
8、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三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柴油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12米级柴油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天然气(LNG)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12米级柴油公交车排放标准为国Ⅳ)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入产品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将导致此次资格预审不通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
8、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四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天然气(LNG)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入产品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将导致此次资格预审不通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
8、上述原件须在资格预审时递交原件核查,但申请书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本次招标同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中,须清楚反映出与所投标段相同种类车型(如天然气LNG车、气电混合车、12米柴油车等),否则不计入总量。
(四)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总价价格组合低者选择其中两个标段确定其为中标人,其余标段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实际供货能力承诺书:“我单位具有实际供货400辆/月及以上能力,如因我单位原因导致供货时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司愿支付500元/辆•天违约金”,内容须包含以上内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如果一、二标段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有权将一、二标段气电混合车采购改为天然气LNG车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改为采购天然气LNG车,第三、四标段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一、二标段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2013年4月23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7:00
5.2 获取地点:申请人应登录南京采购与招标网“www.njbidding.com.cn” 自行下载或到招标代理处领取。
5.3 售 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 联 系 人:陈欣凯
5.5 电 话:025-84795403
5.6 传 真:025-84795981
6.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文件的接收
6.1 接收时间:详见资审文件。
接收地点:详见资审文件。
6.2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上第4条“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涉及的所有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7.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京采购与招标网“www.njbidding.com.cn”等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8.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招标人作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项目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
9.通知
在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资格预审通过并入围的申请人。
招标人: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央路258号 邮编: 210009
联系人: 王咸司 传真:
联系电话: 13357722258
招标代理: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13室 邮编: 210005
联系人: 陈欣凯 传真: 025-84795981
联系电话: 025-847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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