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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晨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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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见闻] 北京地铁不让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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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2-16 15:29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5:27
你照我干预 双方都可以做自己可以做的 你就算当时说出那么多能怎么样

你有什么权利阻止我正常的拍摄活动?根据楼主提供的资料,这事儿可没干预那么简单
62
发表于 2013-2-16 15:32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5:28
任何一个不按底线运作的地方必然是有底线的
至于缺德,那我得问问照相缺德在哪儿了

照相自身不缺德 缺德的是你之后的反应
63
发表于 2013-2-16 15:33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5:32
照相自身不缺德 缺德的是你之后的反应

我要求提出相关规章是我维护我的正当权益,理所应当的
64
发表于 2013-2-16 15:40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5:29
你有什么权利阻止我正常的拍摄活动?根据楼主提供的资料,这事儿可没干预那么简单

就这么说吧 随便谁一直在你镜头前晃 人家不可以吗? 还是那话 不是你可以干什么你就可以在什么环境下都可以干什么 另外地铁按人防设施归类的话法律确实禁止你照
65
发表于 2013-2-16 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午饭 于 2013-2-16 15:54 编辑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5:40
就这么说吧 随便谁一直在你镜头前晃 人家不可以吗? 还是那话 不是你可以干什么你就可以在什么环境下都可 ...

愿意晃晃呗,我可以麻烦你让开点儿,你不动那是你的权利
只要没规定不准的,就是可以
另外《人防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哪条也没写着禁止拍照


66
发表于 2013-2-16 16:16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5:53
愿意晃晃呗,我可以麻烦你让开点儿,你不动那是你的权利
只要没规定不准的,就是可以
另外《人防法》, ...

你把人防国防保密仨放一起看 你照相是具体行为 但已经包含里头了 看尺度了
67
发表于 2013-2-16 16:25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5:53
愿意晃晃呗,我可以麻烦你让开点儿,你不动那是你的权利
只要没规定不准的,就是可以
另外《人防法》, ...

就好比上课说话是具体行为 归类是扰乱课堂秩序 行为规范里没具体说说话 但你还是不能说
往往说只要规定不允许就准许的都是在矫情某个具体事上做最后的挣扎 比如我盖戳就是。。。。然后才发现你那么有理人家不弄你就是没辙。。。
68
发表于 2013-2-16 16:33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5:33
我要求提出相关规章是我维护我的正当权益,理所应当的

被罩上影响运营秩序了你再维护吧
69
发表于 2013-2-16 17:27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6:33
被罩上影响运营秩序了你再维护吧

怎么影响运营秩序,你得指出来啊
70
发表于 2013-2-16 17:33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6:16
你把人防国防保密仨放一起看 你照相是具体行为 但已经包含里头了 看尺度了

注意:地铁车站属于公众场合,属于人防设施,不是国防设施。保密法那条写了,你可以指出来
71
发表于 2013-2-16 17:40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6:25
就好比上课说话是具体行为 归类是扰乱课堂秩序 行为规范里没具体说说话 但你还是不能说
往往说只要规定不 ...

你还是先好好学学规章吧

根据邮电日戳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1.加刻局名的邮政日戳限营业、投递工作方面使用,用于盖销邮票(包括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的邮票图案、贴有邮票的各种集邮品)以及按规定盖印于邮件封皮、各种业务单据以及经邮电部或邮政总局特准加盖的其它单式、凭证上,不准加盖在空白纸张、簿册以及与邮政业务无关的各种册、页、单式上。

你那算集邮品,有邮票就可以盖
72
发表于 2013-2-16 17:41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7:33
注意:地铁车站属于公众场合,属于人防设施,不是国防设施。保密法那条写了,你可以指出来

人防是国防组成部分 真无聊
73
发表于 2013-2-16 17:49 | 只看该作者
午饭 发表于 2013-2-16 17:40
你还是先好好学学规章吧

根据邮电日戳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我还没傻到没看过这个呢 可是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
74
发表于 2013-2-16 18:09 | 只看该作者
Harry624 发表于 2013-2-16 17:41
人防是国防组成部分 真无聊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对拍摄有明确限制的是军事禁区。我问你,地铁站算么?
75
发表于 2013-2-16 18:10 | 只看该作者
包括当年这里写大论文版规 包括看见遍地都是的几万字条款 包括看人帖子的内容 真的觉得现在活着太没劲 退出当前“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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