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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尔泰·ruox 于 2012-8-5 09:46 编辑
半 岛 晨 报
今年4月5日晚,在建设街至二十高中公交车上,发生了一起蹊跷的“盗窃案”。当该车行至王家桥附近时,酒后乘车的王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他警觉地看了看周围,怀疑是站在自己附近的一年轻男子偷了手机。王先生马上上前与其理论,并与这名男子发生撕扯。司机董师傅为了行车安全,对两人进行了劝说,随后王先生在自己的衣兜里找到了手机。
正当司机董师傅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时,王先生却执意要求董师傅将车开到派出所,对自己“丢”手机一事进行调查。董师傅没有同意,王先生就对董师傅进行了殴打,导致其头部和肩部受伤。董师傅受伤报警后,公安部门对王先生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董师傅也于近日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开庭时王先生没有到庭。
最终,甘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先生要赔偿董师傅各项损失共计一千余元。
记者杨德欢 实习生张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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