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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山路:60名司机因在路口“夹塞”“压线”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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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ly99801 于 2011-7-5 11:40 编辑

东北网7月4日讯 (王慧东 记者 岳云雪)7月4日,哈尔滨60台车辆因在中山路各平交路口“夹塞强捌”、“越线压线”被交警处罚及抓拍锁档。交警部门表示将通过加大现场处罚和增加电子抓拍的方式重点对中山路等景观街路机动车争抢行驶加强管控,同时对违法车辆及行为人进行曝光,全面提高中山路车行效率和行车文明。

  4日8时30分许,中山路省政府路口,一台由长江路方向驶入路口的车号为黑AHT132号牌的小型轿车,准备在此左转过程中占用直行车道强行向左转车道“夹塞”被交警当场取缔,驾驶员李勇被交警记2分,处200元罚款。而据执勤交警介绍正因为这台车的“强捌”,至少导致一个左转弯信号周期内车辆通过效率降低五分之一。

  随后,黑A91742(黄牌)、黑AS9939、黑A28675(黄牌)、黑RS9777、粤S0321C、黑A88952(黄牌)、黑ABF531、黑RT1919、黑A23M96等九辆车分别因“争抢夹塞”被交警当场处罚。

  据交警动力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李贯一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车辆在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因为该种违法行为多发于平交路口,被人们俗称为“夹塞”。

  目前城建大面积施工,交通压力过于集中,部分机动车通过加塞方式快速通过路口,结果却对整个路口行车产生干扰,并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项违法将被记2分,罚款200元。对此,哈市交警部门在加强有警时段有效处罚以外,还将在中山路等主干街路增设固定电子抓拍设备,全面加大处罚及曝光力度。


这种事情就应严罚    。执法从严,违法重罚   
在国内部分城市,行人过街自觉遵守信号灯。很好
可在我们这里部分行人只要车少不管是什么灯,就闯。其实个人认为,如果出事,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死伤了。个人也要负全责。如果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直接“重刑”,不论后果如,造势车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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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2:1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强烈支持,交通必须用重刑,否则哈尔滨的交通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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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01:12 | 只看该作者
哈尔滨的大多数司机不是素质差,是太差。
教育好了也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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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11:1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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