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王浩)连日来,本报对公交车“新晚报·爱心伞”频繁丢失的事情进行了追踪报道,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市民都自愿加入到监管“爱心伞”的行列当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温馨、诚信的乘车环境,从而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
昨天,80岁的高兴家老人来到本报,拿出了厚厚的一叠材料。材料中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三天来他和夕阳红志愿者服务队的其他队员走上公交车义务监管“爱心伞”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发给广大市民的一封“倡仪书”。据高老讲,6月11日,夕阳红志愿者服务队队长李坤才看到本报刊登的《“爱心伞”亮相日丢118把》的消息后,立即召集了服务队骨干人员开会,并组织了20位队员分成两队,每两人一组,分别登上两条线路公交车对“爱心伞”进行宣传和暗查。每登上一辆公交车,队员们就拿出《新晚报》,就投放“爱心伞”对社会的重大意义进行讲解,并强调使用“爱心伞”时必须及时归还,同时对一些乘客贪小便宜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希望全体乘客都要联合起来,关注和爱护“爱心伞”,让“十佳创业母亲”许鹏的爱心能够传递给更多雨中用伞的市民。三天以来,20位志愿者共乘车60个来回。
昨天,李坤才队长再次带领队员到两条线路暗查,当110路车驶到群力音乐广场附近时,李队长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用钥匙串上的小刀割拴着“爱心伞”的塑料绳。李坤才大喊一声:“爱心伞是为群众服务的,绝不允许任何人偷拿。”该男子听后满脸通红,急忙要下车。经李队长追问,得知这名男子是群力新区建筑工地的一名打工者,看到工地其他工人拿了雨伞,觉得很漂亮还很实用,也想拿一把回去,没想到被人抓了正着。男子表示,回到工地后除向工长检讨错误外,还要向大家宣讲“爱心伞”的重要意义。在2路公交车上,志愿者王维昌看到坐在伞袋旁边的一位老大姐一直在摆弄“爱心伞”,快到公滨路终点站时,老大姐开始解拴伞绳,王维昌上前制止后,老大姐顿感无地自容,一个劲儿地赔不是。
通过20位夕阳红志愿者的宣传和暗查,两条公交线路丢伞现象正在逐步减少。昨天一天,丢伞数量10余把,爱护“爱心伞”已成为市民共同的心声。
倡议书
广大市民:
由哈尔滨海鹏经贸公司出资制作的2000把“爱心伞”,投放到公交车上三天就丢了300余把,这个消息确实令人痛心,这不仅辜负了爱心人士的爱心,也反映了部分乘客文明素质的低下。
“爱心伞”是爱心企业的善举,它的出现可以使千千万万市民感受到整座城市的爱心在流淌。然而,个别爱小自私的乘客把“爱心伞”据为己有,这是种损人利己的行为,理所当然应受到众人的指责。在此,我们呼吁每位登上110路和2路公交车的乘客都要关注“爱心伞”的去向,引导大家正确借用“爱心伞”,下雨天帮助老弱病残者撑起“爱心伞”,遇到偷伞者坚决不放过,勇敢地上前批评指正。如果每名乘客都能把公交车当成“家”,把“爱心伞”当成自己家的成员,那么,就请您为“爱心伞”开辟一条回家的绿色通道。为此,夕阳红志愿者服务队正式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市民都能担当起义务监管“爱心伞”的职责,让“爱心伞”能为更多的市民服务,让爱心在冰城永远传递下去。
夕阳红志愿者服务队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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