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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时与司机发生争执,乘客李先生和对方理论时,被车轮碾断小脚趾。他将司机刘某和北京公交集团专线客运分公司731车队(以下简称731车队)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1月14日下午,李先生和同事乘坐731路公交车前往慈云寺。在到达车站时,他已经刷完卡在门口等候,但未及下车,后门却已关上。
李先生说,他要求司机重新开门,但对方却开车前行,直到下一站才停车。他到前门找司机刘某,想要看对方的胸牌以便投诉,但遭到拒绝,还被推了一把。下车后,他跑到车的左前窗口继续理论,并宣称“我要投诉,让你拿不到这个月的奖金”。此时刘某突然打了右轮,他的左脚被车轮压住达半分钟之久,稍后刘某又倒车,将他的小脚趾碾断。
李先生拨打110报警后,被送至医院治疗。他的小脚趾被截下,足舟骨骨折,住院83天才有所好转。“我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小脚趾,至今也不能正常行走,不能拿重物。”李先生向法庭展示受伤的右脚说。
庭审中,司机刘某没有出庭,731车队一委托代理人应诉。这名代理人说,当天乘客特别多,李先生没有及时下车,售票员表示只能等到下一站。未料李先生下车后从前门冲上车,竟然把司机刘某拽起来争执,导致刘某踩刹车板的脚脱离出来。李先生到了车下后,因溜车碾压了他的脚趾。
这名代理人特别说明,刘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公交公司已经赔偿李先生4.7万元,希望法庭考虑这些因素。
庭后李先生接受采访说,因为他的脚经过法医鉴定,已经构成轻伤,将保留追究司机刘某刑事责任的权利。
朝阳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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