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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运安全保障方案出台 五条措施透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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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3 1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江苏省公安厅专门出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透明执法”的5条措施,并在春运期间开始施行。
   措施一:司机知道哪里要测速
   在高速公路或者在国道、省道上开过车的驾驶员,不少人都有过被电子警察拍下超速的经历,即使是对安装在路面上的电子警察了如指掌的老司机,也常常难逃流动电子警察的“眼睛”,因为这些流动的电子警察大多是隐藏在路边树丛里的警车甚至是民用车,让驾驶员们“防不胜防”。
   这让许多驾驶员埋怨很多。因此,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今年春运期间开始,要监测车辆超速的,要明确告诉司机。如果是通过在道路上安装的固定电子警察进行测速的,一律在前方设立的电子屏上明确告知“要测速”了。而使用流动电子警察进行测速的,一律使用制式警车公开测速,不允许再用民用车躲在路边草丛中。此外,还规定在高速公路匝道一律不准测速。
  措施二:限速60公里以下不测速
   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是让司机最头疼的,因为路况好的话,“一不小心”就会跑到80公里以上,也因此常被交警测速罚款。这让广大驾驶员也是怨声载道,觉得太“冤”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省公安厅明确规定,除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外,在限速60公里(含)以下道路不测速处罚。另外,对超速不超过10%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不罚款,对同一车辆、同一次通行、同一执勤中队管控区域发生多次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择一处罚。
   措施三:带“电子眼”合格证执法
   在交警处罚司机超速行为时,一些司机为了逃避处罚,就称“我根本没有超速,你的机器不准,肯定测错了”。但这样的纠缠从今年春运开始就“过时”了。
   省公安厅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测速的设备必须定期送法定机构检定合格,用于执法时携带检定合格证书或复印件,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一律不得用于执法。
   措施四:超重车罚了款也不能走
   春运期间,一些搞运输的驾驶员为了能多赚钱,就超重行驶,往年一旦被交警查到后,就连叹自己倒霉,但交了罚款后照样继续开车。但今年就不行了,只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公路收费站称重凭证证实超重了,有了证据后,一是要依法罚款,罚了款后司机还不能走,必须要消除车的超重状态后才能继续上路。
   措施五:不得随意拦蔬菜运输车
   蔬菜、瓜果、肉禽蛋,这些鲜活的农产品一旦在运输途中耽搁了,就很可能变质,而且春节期间老百姓对这些农产品需求量很大。为了保证这些鲜活农产品的运输畅通,省公安厅就要求今年春运期间,对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载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登记、教育后放行,对严重超载的由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状态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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