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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及主要车站须设“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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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2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制晚报    汪红 闫新红

  本市首部《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1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明确要求———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本市首部《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标准要求,今后公交车停车场及主要车站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交运营安全。《规范》中明确了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管理内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同时明确了相关考核指标。

  对于线路、车站及停车场的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应绘制线路安全行车示意图;对事故多发地段及主要场站实施运营安全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停车场和主要车站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今年2月,一名13岁少年在来广营公交总站趁司机下车间隙,将车盗走,结果连撞12辆车。今天上午,记者通过公交第七客分公司14队了解到,该站点已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国庆至今一直在使用。

  今天上午,记者从八方达公司了解到,八方达公司建立了公交场站监控系统,200多个场站中,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有160余个,每个场站安装了3—4个摄像探头。可以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场站的安全状况。

  八方达公司宣传部部长杨怀生告诉记者,八方达公司九成以上的场站四周都建立了周际报警系统,通过红外线的方式来监控外来人员和动物进入,大大提高了安全系数。

  公共汽电车运营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运营车发生冒烟、起火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打开车门,切断电源,组织乘客离车行车时客人受伤,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发现可能造成严重损害人身安全的可疑危险物品 (例如爆炸物、剧毒物等),应组织乘客快速疏散,迅速报警遇有持械抢劫伤人等事件时,应保持冷静,防止事态激化,并寻机报警发生重大盗窃事件时,应保护好现场,报警并协助警方处理遇有突发严重病人时,应立即向急救中心呼救,协助医务人员抢救病人遇有严重传染病流行时,应按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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