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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出行成各地热潮 是否属黑车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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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8 0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顾海涛是北京市一名工薪族。前不久,为了工作的需要,买了一辆汽车。然而新鲜劲还没过,高额的养车费用却让他犯了愁。为了能节约一些费用,他就利用上下班的时间,接送小区内的与自己同路的人。

  车主顾海涛说:“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现在油费太贵了......”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一个人开车上下班,每个月的油费至少也在500元左右,自从有了搭车的人平摊油费以后,现在每个月的油费最多也就100多块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北京,像顾海涛这样的人并不算少数。很多车友甚至还在网络上建起了专业的搭车网。只要在网上输入您家里和单位的住址,就能找到和自己同路的有车人。

  据了解,顺风车早在五六年前就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出现。现在,杭州、上海、西安等地的顺风车业务都已经红红红火开展起来。

  省钱又环保“拼车”业务受欢迎

  拼车,无论是对私家车主,还是对那些搭车的人来说,都是既节约成本、又方便出行的好办法,很多市民对拼车表示欢迎。

  北京市交通十分拥堵,小汽车交通发展势头强劲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私家车保有量现已达220万辆。但这些私家车使用效率非常低,据统计,北京每辆私家车平均每天只使用73分钟。有专家预计,如果社区之间采取汽车共享,一部小汽车一般可以满足三至五人的正常需求,北京市的交通拥堵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空气质量也会有所好转。

  南京认定有偿拼车属“黑车”专家表示不能全盘否定

  我国家庭轿车和国外相比并不普及,因此有偿拼车的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私自揽客,也给认定和监管带来了难题,虽然省钱又环保,但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管理部门的支持。在南京,有偿拼车就被有关部门明确认定为不合法。

  南京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拼车现象是一种有偿服务,由于拼车无经营许可证,因此属于违法行为,拼车就是黑车,属于客管执法人员打击的对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认为,不应该对拼车持全盘否定态度。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对于没有运营资格而私自揽客的车辆属于“黑车”,有关部门会对车主处以两万元罚款。专家认为,应该依照情况适时修改法律法规,让拼车这种于个人于社会有利的行为合理更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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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8 07:09 | 只看该作者
BS南京运管处的,谁让他们站出来说话了? [s: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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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8 09:13 | 只看该作者
南京客管处的最近罚款收入不行了吧 [s:2]  [s:35]
好像杭州那里有一种叫小区巴士的,应该可以借鉴,如果拼车能够规范的话,绝对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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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8 09:39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运管处抓一个司机得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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