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滁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滁州市政府办日前印发《滁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该办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换乘中心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按照辖区划分建设主体,政策性补贴乘车范围将由目前的老年人、残疾人、学生扩大至现役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
据了解,滁州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的范围包括公交运营价格补贴、车辆购置补贴、政策性优惠乘车补贴和南京公交延伸补贴四个方面,其中,对经市交通部门批准运营的公交线路实行运营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0.83元/公里;对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新需购置的车辆,市财政按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价的80%给予补贴(城际公交购车补贴由市财政和相关县区各承担40%);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持优惠卡乘车,对现役军人军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退役军人持拥军卡乘车,根据公交企业IC卡收费管理数据和优惠额度给予财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