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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志愿者有望免费乘坐公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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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8日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新修订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优先安排志愿服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旅游景点、免费享受健康保健体检等措施予以激励。

  据悉,修订后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扩展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范围,强化了志愿者权益保护与服务激励的具体措施,除规定了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志愿者的优待政策外,还明确列举了六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的志愿服务情形。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志愿服务组织和用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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