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和县出台规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据了解,该县将依法纠正收回变相转让及挂靠经营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今年8月份,新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将投入运营。
挂靠经营 百姓难享社会福利
目前,太和县共有114辆城市公交车,车辆由个人出资购买,挂靠太和县公交公司经营。 实际运营中,这些公交车分成不同的线路,驾驶员、售票员由车主聘用,车队统一管理。
因为“个体”性质没有改变,管理的难度很大,现役军人、老人等群体在太和县无法免费乘坐公交车。同时,从太和县城发往五星、税镇等乡镇的公交车,兼具了城市公交与农班车的性质,且运行线路与其他线路的公交车有重合之处。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转让或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为此,太和县出台《太和县规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实施方案》,依法纠正收回变相转让及挂靠经营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规范城市公交运营体制,全面整合公交资源,建立健全公交公车公营体制。
收回车辆 妥善分流从业人员
太和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的时限为今年3月至8月。期间,县政府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现有的114辆公交车逐车进行评估,确定收回价款(收回价款由车辆残值、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和适当的政策扶持三部分构成)。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收回协议,由县政府统一依法收回。 对不同意按评估价款签订协议交回车辆的,由太和县公交公司配合,负责将车辆转出,办理营转非手续;拒不办理的,申请人民法院解除挂靠协议。
此次,太和县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成立新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并于今年8月份投入运营。原公交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符合新公交企业用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新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投入运营后,太和县公交公司将退出历史舞台。太和县将成立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公交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求,并以政府定价的方式重新确定公交客运价格。
财政扶持 提升服务公众水平
此次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太和县将持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本次规范公交经营体制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同时,将建立常态化的公交企业成本估算制度,合理界定补贴范围和额度,落实优惠政策,及时拨付资金,以弥补公交企业公益性投入和政策性亏损,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
线路方面,根据城市发展现状,达到大型商场、重点单位、工业园区、学校机关等重要交通节点全覆盖。 2017年,太和县在原有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将整合、新增公交线路12条。完善现有公交候车亭、站台、站牌,合理确定发车间隔、首末班车时间等。同时,积极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交通,更换一批新能源汽车。 太和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公交是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对未取得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私自从事运营或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扰乱公交运营秩序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