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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al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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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见闻] 神仙打架,快直专150站牌被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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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5:13 | 只看该作者
交通委都看不下去了,是不是警告集团去年上的供太少了
这单应该贴马官营门上啊,这贴大街上手撕风吹不就看不见了嘛。。。
17
发表于 2017-2-13 16:08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晚上询问了一下车队,车队都不知道这事
18
发表于 2017-2-13 18:19 | 只看该作者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http://fgk.chinalaw.gov.cn/artic ... 0110190543501.shtml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http://govfile.beijing.gov.cn/Govfile/ShowNewPageServlet?id=5142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移动城市道路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
    (二)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搭建构筑物;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利用城市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
    (五)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确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城市桥梁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取得交通路政部门许可后,在许可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但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符合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计划;
    (二)有最大限度减少对车流量影响的交通分流、疏导方案;
    (三)挖掘道路的,采用夜间施工等减轻对交通产生影响的作业方案;
    (四)有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城市道路及附设管线安全的防护措施方案;
    (五)具有必要的应急准备;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计划,由市交通路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对城市道路造成损害的,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损害责任人不履行修复责任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先行组织修复,所需费用由损害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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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9:15 | 只看该作者
隔着一堵墙的两个单位啊!
21
发表于 2017-2-13 22:38 | 只看该作者
从小坐3路 发表于 2017-2-12 21:41
公交公司不是属于交通委的吗?
太逗了
公交公司的抢钱专线,吃了一闷棍

运通和各区县小公共才是交通局的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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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09: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sshhuuoo 发表于 2017-2-13 22:38
运通和各区县小公共才是交通局的嫡系

运通投诉都是在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上投诉给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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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10:0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取消慢速不直达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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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3: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取消慢速不直达专线
25
发表于 2017-2-17 23:36 | 只看该作者
哪天大一路站牌也贴了通知....撤线...应该快了
26
 楼主| 发表于 2017-2-18 11:56 | 只看该作者
一周后的更新
=========
时隔一周后,再次坐快专150,结果西二旗北路下的时候,站牌已经没有了,看来是整改了。
连站牌都没有了,以后只能知道此站的人才知道这里可以下车和上车,彻底成为幽灵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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