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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沁水丹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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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见闻] 关于线路调整——听到的另一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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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5-11-30 21:48 | 只看该作者
你公交集团是负责运营的,运营出了问题,老百姓必然跟你过不去,你公交集团愿意跟谁较劲老百姓不管,但是不能跟老百姓较劲。

你交管局作为公安机关,该管交通秩序去管交通秩序,你的职能没有公交运营,不管公交线路。不该管的别瞎管。

你交通委作为行政机关,管的是城市交通事业的建设,是公共交通线路的审批,但是没有干预企业正常经营的权利,国资委是管理国有企业的。你看不惯可以不批,但是不能吊销线路。

三家干好自己的事儿
32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21:50 | 只看该作者
BK6180C 发表于 2015-11-30 21:48
你公交集团是负责运营的,运营出了问题,老百姓必然跟你过不去,你公交集团愿意跟谁较劲老百姓不管,但是不 ...

各负其责 各司其职
现实并非如此
交管局和交通委都可以插手公交线路的运营
33
发表于 2015-11-30 21:52 | 只看该作者
沁水丹泉 发表于 2015-11-30 21:50
各负其责 各司其职
现实并非如此
交管局和交通委都可以插手公交线路的运营

那就只能骂他们是违背党的十八大的简政放权的宗旨了。。。。。。或者看看我们当中有没有人大代表了。。。
34
发表于 2015-11-30 21:56 | 只看该作者
沁水丹泉 发表于 2015-11-30 07:16
看到各位积极的回应此贴的内容
我可以再透露一点我听到的信息 某一条线路上级早就想动一下 因为客流量很大 ...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同属zf机关,一是没听说给单位下命令的,二是同为机关,没听说机关还能给机关下命令的。这里面含着多少交易,不得而知,也不能只从公交集团一方听信。按照机关管理权限,明显是交通委管公交集团,交通委批个线路调整,交管局充其量就是个“抄送”。但是二者如何协商调整,就不得而知了。
35
发表于 2015-12-1 09:34 | 只看该作者
沁水丹泉 发表于 2015-11-30 07:16
看到各位积极的回应此贴的内容
我可以再透露一点我听到的信息 某一条线路上级早就想动一下 因为客流量很大 ...

这线 改完我坐了一次 感觉比改之前客流要好
36
发表于 2015-12-1 09: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板丝弦 于 2015-12-1 21:51 编辑
BK6180C 发表于 2015-11-30 21:48
你公交集团是负责运营的,运营出了问题,老百姓必然跟你过不去,你公交集团愿意跟谁较劲老百姓不管,但是不 ...

公交的资产属于国资委,但业务主管单位就是交通委,作为交通委直接领导下的企业,线路运营由交管局审批而不是企业私自设立更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个没有什么问题
公交上路运营,直接参与道路交通,怎么可能与交管局没有关系?场站建设,站位设置,道路标线,公交车在道路上的特殊权力全都要交管局管理,交管局对公交线路提出建议也并不是越权行政
37
发表于 2015-12-1 10:35 | 只看该作者
沁水丹泉 发表于 2015-11-30 07:16
看到各位积极的回应此贴的内容
我可以再透露一点我听到的信息 某一条线路上级早就想动一下 因为客流量很大 ...

我很好奇,为什么不让进入三环...
38
发表于 2015-12-1 10:51 | 只看该作者
云板丝弦 发表于 2015-12-1 09:53
公交的资产属于国资委,但业务主管单位就是交通委,作为交管局直接领导下的企业,线路运营由交管局审批而 ...

线路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批,但是如何运营(经营)是公交集团的事儿,但是交通委作为行政主管机关没有权利控制企业经营,交通委可以不批准线路或者吊销线路经营许可,但是不能指使公交集团改变线路,这是典型的越权行为。
公共汽车上路行驶,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利干扰国家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同样也不能干扰公交线路的正常运行,同样也不能在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和不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时肆意干扰公交线路的运行。
公安机关对一个正常守法按序经营的企业提出经营建议,本身就是一个很可笑的事情,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项法律中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企业经营行为的建议的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交管局多说一句就是越权。
39
发表于 2015-12-1 10:55 | 只看该作者
BK6180C 发表于 2015-12-1 10:51
线路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审批,但是如何运营(经营)是公交集团的事儿,但是交通委作为行政主管机关没有权 ...

您要真这么想的我只能呵呵了
40
发表于 2015-12-1 10:58 | 只看该作者
云板丝弦 发表于 2015-12-1 09:53
公交的资产属于国资委,但业务主管单位就是交通委,作为交管局直接领导下的企业,线路运营由交管局审批而 ...

再有,公安机关下属有企业?!交管局的全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咱不至于把BPT归到公安部门旗下吧。
41
发表于 2015-12-1 11:11 | 只看该作者
BK6180C 发表于 2015-12-1 10:58
再有,公安机关下属有企业?!交管局的全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咱不至于把BPT归到公安部门 ...

您哪只眼睛看见我说公交公司是交管局下属企业了?
42
发表于 2015-12-1 11:29 | 只看该作者
云板丝弦 发表于 2015-12-1 11:11
您哪只眼睛看见我说公交公司是交管局下属企业了?



《中国GCD章程》,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26页“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即北京公交集团在中国GCD的领导之下,中国GCD北京市委员会、中国GCD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部才有领导权利。显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单位,既不是BPT的上级单位更不能领导BPT。所以,不管是说交管局领导BPT还是管理BPT,怎么都是错。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城市交通管理中只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中“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权利,多管就是错。
“维护交通秩序”并不等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合法的交通经营行为有权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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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1:39 | 只看该作者
厦门KINGLONG 发表于 2015-12-1 10:35
我很好奇,为什么不让进入三环...

为了缓解市区的交通拥堵
44
发表于 2015-12-1 11:57 | 只看该作者
Nanding 发表于 2015-11-29 23:56
还有很重要一点,轨道交通对地面公交生存环境前所未有的挤压。
地面公交客运量的历史最高峰出现在2009年前 ...

比如553青年路小区
45
发表于 2015-12-1 12:17 | 只看该作者
交管局也只敢对金杯...微面...公交动粗了...理解它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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