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车怎么没有放置灭火器,这属于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希望你们尽快整改。”11月11日23时许,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统管办公交管理科检查人员田运龙在发现一辆311路公交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时,表情严肃地对该车所属车队的一名管理人员说道。
当晚,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公交管理科检查人员兵分两路对乌市黄山街、头宫、九家湾、新疆农业大学、儿童村附近的5个公交停车场开展了车场安保情况、公交车车容车貌以及车内设施检查。
在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的黄山街公交停车场内,检查人员首先对该停车场内的安保设施、安保人员到岗情况以及车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人员又对车场内的120余辆公交车的车容车貌及车内座椅、拉环、安全锤等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车辆要求车场管理人员限期整改。
当晚共检查公交车辆551辆,车容车貌不合格65起,其中黄山街停车场和新农大停车场环境卫生较差。
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公交管理科科长高杰告诉记者,11月4日,客运统管办就对乌市各家公交企业下达了安全生产及车容车貌的检查通知,要求各公交企业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对所属公交车辆进行为期7天的安全设施及车容车貌的自查工作。在这期间客运统管办也对一些公交站点的公交车进行了抽查。之所以在夜间检查是为了对公交车辆进行集中检查,便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高杰说,此次检查工作为期25天,将对乌市9家公交企业,145条公交线路的3950余辆公交车及20个重点公交停车场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停车场和公交车辆将给以限期7天的整改时间,如果在复查中还不合格,客运统管办将对存在问题的公交企业依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