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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d4a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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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站务] 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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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6-3 19:55 | 只看该作者
版主还是继续为大家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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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3 20:0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留在这里吧
18
发表于 2014-6-3 20:13 | 只看该作者
edwin 发表于 2014-6-3 16:46
………………看看清楚,晕死

我是近视眼···哈哈哈,勿怪勿怪···
19
发表于 2014-6-3 20:48 | 只看该作者
至少我不会把艾文的辞职看成是“引咎辞职”。
艾文年龄大了,精力体力不比十年前,生活中的责任义务也越来越多了,想要从虚拟空间中退休,人之常情。
论坛其实可以考虑制定一个“版主强制退休年龄”。
比如,按照中医的说法,男人32岁是个分水岭。32之后,精力上逐渐转攻为守,拿出太大气力管理论坛已不太现实。如果有必要,可实行版主32岁自动退休,授予高权限荣誉等级,风风光光把管理职责移交给下一个年龄段的版主。
20
发表于 2014-6-3 21:04 | 只看该作者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LZ好心办了错事儿,其实都是芝麻大点的事儿,可这个错误却被坛子里的朋友夸大了,导致影响恶劣,这并非LZ本意,全然是舆论压力造成的,所以本人不支持LZ观点,认为LZ应继续任职。

另,附一个微博及其回复,希望大家参考:
原帖为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所发:【2岁女童被瓜子堵塞窒息 医生等不及签字先救人[心]】瓜子堵塞气管,呼吸心跳骤停,在两岁女孩命悬一线时刻,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医生邱晓霞,来不及等签字,直接手术,及时救回一条小生命。她说,一条生命远比自己面临的风险更紧要。
网友评论:这是孩子活了,如果没抢救过来孩子死了,你们就是这个标题:医生违规未经家属同意擅自对女童行气管切开术致其死亡,要是医生没敢动孩子死了,就是医生因家属未签字拒绝抢救女童致其死亡
这就是舆论导向的力量

支持楼主,感谢楼主为论坛做出的贡献
21
发表于 2014-6-3 21:32 | 只看该作者

RE: 辞职申请

FM927 发表于 2014-6-3 18:49
请版主留下吧,别为了一时的错误就让自己辞职,没有必要。


版主初衷是好的,就是有点矫枉过正。强行合并不太合适被大家吐槽,因此又辞职,没必要吧。又不是原则问题。不是一般都众版主商议决定吗?以后互相之间定好了,别拍脑门办事就好了。版主还是多几个好,有事总能商量出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22
发表于 2014-6-3 21:58 | 只看该作者
就728这事儿给版主提个建议:单独开辟一个板块,比如叫【经典回顾】什么的,让大家在这个板块发表各种纪念帖,这样一不会占用主版面太多空间,二也可以让大家都把自己想发的都发出来,不知可行否。。。
23
发表于 2014-6-3 2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斑竹关闭帖子的行为也不能说是错啊。如果有那么多728的帖子,还怎么让人看别的东西。
24
发表于 2014-6-3 22: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5
发表于 2014-6-3 23:13 | 只看该作者
3路重出江湖了,也高兴一下
26
发表于 2014-6-3 23:18 | 只看该作者
370路 发表于 2014-6-3 21:58
就728这事儿给版主提个建议:单独开辟一个板块,比如叫【经典回顾】什么的,让大家在这个板块发表各种纪念帖 ...

我支持此建议。
27
发表于 2014-6-3 23:18 | 只看该作者
不论艾文是否继续当版主,依然希望在论坛里能有你的身影~
28
发表于 2014-6-4 00: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alakovic 于 2014-6-4 10:14 编辑

如果艾版是经过三思决定辞职而不是头脑一热,我们应当支持,毕竟不再年轻,把有限的精力更多地分配给工作和家庭是理所当然的,728那个帖子不该成为辞职的唯一理由。
29
发表于 2014-6-4 00:21 | 只看该作者
想溜?没门!留党察看一年!
30
发表于 2014-6-4 01:11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留下来吧,毕竟比以前进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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