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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o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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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站务] 给水壶求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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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5-25 23:00 | 只看该作者
ed4avin 发表于 2013-5-25 14:06
请你明白“累犯”这个词的含义,还有,既然你说到了量刑,那我问你,法院会因为一个人的过失杀人或者非主 ...

你这就明显是抬杠了,免予处罚肯定不会,但会适量从轻处罚
47
发表于 2013-5-26 00:36 | 只看该作者
ed4avin 发表于 2013-5-25 20:21
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986975-1-2.htm,这种口气还不是官方那么什么是官方

你以为凭口气就能确定官方不官方?就这样一个民间网友自由发表见解的杂聊闲扯性的交流性论坛,怎么可能出现一个你所谓的官方的调研贴在这里,最多是热心网友转发一些其他正式媒体和公交官网发布的一些通知而已。当然了,我确实希望看见有官方正式媒体的调研问卷出现在这个论坛里,也能说明这个论坛的影响力。
48
发表于 2013-5-26 00:56 | 只看该作者
谈谈我的看法,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

就其帖子而言,发帖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不强,模仿痕迹严重,但不能据此断定其有主观恶意。
具体的说,形式上,其主题与其说模仿官方口气,不如说模仿同类贴子,具有一定的跟风心态,但断定为主管恶意则比较勉强。
内容上,从后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其亲属在公交工作,可代表官方,其受亲属委托发帖,将意见间接传达给官方,并无不妥。
综上,其本意是代表亲属征集意见,出发点是好的,虽在形式上受能力所限有不妥之处,但不应被重罚。
49
发表于 2013-5-26 01:13 | 只看该作者
咱坛子是开放注册的,要是他弄个马甲ID又回来了怎么办
50
发表于 2013-5-26 01:13 | 只看该作者
而且坛子还能用qq号登录,一分钟就足够注册一个新号了
51
发表于 2013-5-26 01:23 | 只看该作者
alljtcc 发表于 2013-5-25 20:05
在遵守论坛规矩的前提下有发言的权利。
论坛是由私人出资开办的,并没有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所以理论上会 ...

支持论坛实行“独裁”! 论坛是“私家住宅“,不欢迎他可以赶他出去。bk670更是,没人引荐不许进门。
如果希望自由讨论,可以去百度贴吧建一个“壶坛”。这相当于自己出去租间房子,爱请谁来就请谁,爱赶谁来就赶谁,随便说什么都行,只要别弄出大事(比如违法内容或者XX内容)
52
发表于 2013-5-26 03:39 | 只看该作者
rootr 发表于 2013-5-25 20:46
还有三位版主呢?TK、叉子、天涯,你们也说说呀。
以我的印象,这三位对水壶一直都是非常宽容的。

这个事情峥宝宝的处理还是公正公开 而且能够得到相当多会员的支持
不过对于挥泪斩马谡的事 我除了为他惋惜 只能说 我期待他用一个新账号重新开始 我看好他
有人为他求情 也说明论坛大家庭 气氛好 这真心是我最开心的 谢谢您
53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08: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alljtcc 发表于 2013-5-25 20:54
压根就不该宽容
中国就是当初对日本太宽容了

水壶只是个不太懂事的傻小子,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蛋。宽容一些、多引导一下不应该吗?现在不是要"痛打落水狗"的时代。不客气地说水壶弄成这样,和这里一些人一直对他冷言冷语不无关系。就说这次事件,那么多人都只会在一边说风凉话,甚至某些版主都是这样,太不应该。如果当时有人能及时告诉他这样不妥让他及时改正,他恐怕也不会落得再次被封号的下场。
5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08: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Teutonic.K 发表于 2013-5-26 03:39
这个事情峥宝宝的处理还是公正公开 而且能够得到相当多会员的支持
不过对于挥泪斩马谡的事 我除了为他惋 ...

好吧,既然如此,除了惋惜也没啥说的了。
55
发表于 2013-5-26 09:33 | 只看该作者
rootr 发表于 2013-5-26 08:39
水壶只是个不太懂事的傻小子,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蛋。宽容一些、多引导一下不应该吗?现在不是要"痛打落 ...

在每个罪犯爹妈的眼里,儿子都是个不懂事的傻小子,但这和怎么处理没多大关系
关键您要是论坛版主行了,实在不行也可以像楼上说的,自己专门给水壶开一论坛去
56
发表于 2013-5-26 09: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ljtcc 于 2013-5-26 09:36 编辑
chopin_wang 发表于 2013-5-26 00:56
谈谈我的看法,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

就其帖子而言,发帖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不强,模仿痕迹严重,但不能据此 ...


他说他亲属在公交你就信了?
你注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凭这一点你也不适合当管理员,就别再质疑别人了。
另外封个ID真不算重罚,没封IP已经很仁慈了。
57
发表于 2013-5-26 10:23 | 只看该作者
1、他没有恶意,主观是积极主动热情,为百姓办事的
2、文字没有不当之处,除了写了一处我们之处,其他用的是 我,明确表示代表是个人。
3、即使有其他人误解成是八方达了,也不可能造成任何损失,这个与什么犯错没有可比性。
4、也是最重要的,你可以不同意他的发言观点或方式,但要保障他发言的权利。
5.奉劝某些自以为手中有些小权利的版主,妥善用好,维护大局,压制死某个网友不是你的本事,让论坛更活跃,引起官方正式关注,为北京公交提供更多的正能量才是正解。
58
发表于 2013-5-26 11:10 | 只看该作者
也算半个做论坛的,每一楼都基本看完了。。。
现在讨论的话题已经歪楼了,已经变成讨论论坛的发展和侧重了。
这就需要管理员来订一个基调了,是小众的精品论坛还是想海纳百川的大论坛。。。不同的发展点,处罚的方式和标准都有差异

点评

+1  发表于 2013-5-26 13:59
最后一点建议非常有分量,多谢!  发表于 2013-5-26 13:43
59
发表于 2013-5-26 14: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狂想 于 2013-5-26 20:39 编辑
rootr 发表于 2013-5-25 20:46
还有三位版主呢?TK、叉子、天涯,你们也说说呀。
以我的印象,这三位对水壶一直都是非常宽容的。

谢谢您的信任。我想先说明一点,这次的处理结果是几位版主经过了一番并不容易的讨论后得出的集体决议,并不是最终出面的峥宝宝版主的个人轻率行为。决议内容大意如下:
会员“从我做起”由于自身原因,在帖子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986975-1-2.htm 中有不当言论出现,虽不能武断认定其存在主观恶意,但其言论内容可能会引发相关方面的不适,且已引起了广大其他会员的不满,因此不宜继续在论坛中出现。按规定,此种帖子当做锁闭并沉底处理,同时给与当事人口头警告。然而,因会员“从我做起”之前曾犯过不止一次相似性质的错误,为了让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与严重性,同时避免论坛因其而陷入一些不相关的麻烦(如假若某次他再习惯性地以本论坛的名义去做不正当的事并引起严重后果的话,除了他本人,论坛也难逃连带责任),因此决定以现有版规第四部分第4条款下属第4、5目之规定为认定标准,对会员“从我做起”做禁言30日之处理。处理的目的并不是剥夺他的言论自由,而是要让他明白,无论是无心抑或有意,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一定代价,同时,也希望此举能够促使他冷静下来深刻反思,争取今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从个人角度,我比较认同您在53楼中的所言。他自己不懂事是一方面,同时我们又因为他曾经犯过的各种严重错误而给他创造出了一个更加不利于正常成长的舆论环境,这样只会造成恶性循环。但另一方面,在论坛这个小社会里,普通会员也着实没有义务去忍受着他种种错误造成的烦扰而坚持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去辅导他成长。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版主确应自省:在处罚的同时,我们有没有对这位版内会员完全尽到帮助和疏导的责任,导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误?在此,谨表愧意。

点评

论坛不是幼儿园,版主没有义务对成年人的行为进行指导  发表于 2013-5-26 15:53
60
发表于 2013-5-26 15:08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每次为水壶一犯事'总是同样的几个人蹦出来'支持永久禁言'水壶反正号多!鄙视禁言30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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