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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引用部分)
公交车载人数有建设部与公安部两个标准。第一个是每辆公交车出厂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每辆公交车车型都有一个实际的核定载客人数,(包括座位、站位人数)。另外则是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按每1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即除座位每平方米最多站立8人)。 在实际操作中,交警以第一个数据为准。因为每辆公交车出厂时的核定人数在车辆合格证上有明确记载,根据这个人数进行入户,这个数字也会记载在行驶证上。不管什么类型的公交车,超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载人数即为超载。 说起两个标准的区别,国家发改委公告的核载人数小于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出来的人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计算的人数是该车载人数的最高限制,“8个人站在1平方米范围也是前胸贴后背,人也有高矮胖瘦,按最高限制很可能造成超重,超重会造成制动、刹车不灵,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因此对装载超过规定人数的公交车进行查罚是有法可依,也是为保障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还是很大的。每种车型都有相对的载客标准。司机也很为难!!你不让乘客上车,乘客就骂天骂地的说要赶去上班,其他人挤一下不就行了?车上的乘客又说,都人贴人了还让上??!!好多时候车子实在太挤了,司机都会对欲上车的乘客说等下趟吧,有的却没理解,认为是拒载,义愤填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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