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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信息] 关于坐公交车的一个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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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avid9079 于 2010-12-6 17:20 编辑

如果你坐一路公交车,公交车为躲避一个突发事故,急刹车或冲进绿化带或……等等,总之你受伤了。责任归属问题?
1 司机躲避的责任人逃逸
2 司机躲避的责任人没有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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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4:57 | 只看该作者
不学法律,但根据很久以前上过的法律基础课的一些知识来看:乘客受伤最简单的就是找公交公司,涉及到一个什么运营合同的问题,后面的问题貌似是公交公司,司机与责任人的事情,没乘客什么大事,但好像也可以列为共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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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5:04 | 只看该作者
兩種情況都是司機的。

但是在10年前,一般司機都會把那個製造突發事件的責任人叫上車,然後令其帶受傷乘客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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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5:18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损失(伤了身体,误工等),对应的责任人是公交公司,合同关系。你直接找公交公司。
公交公司的损失(陪乘客的钱以及修车的钱,赔绿化带的钱)再按我国法律来界定。
5
发表于 2008-11-28 15:21 | 只看该作者
司机不承担责任  司机与乘客之间没有形成合同关系 而是司机所在的客运公司承担责任   原因如下
客运公司于和乘客之间已经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支付票款的一种 合同  乘客乘坐公交车 上车刷卡或买票(投币 )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客运合同关系  作为承运人的公交公司负有依照合同约定安全地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的法律义务  公交公司应当对非因乘客自身健康原因以及非因乘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司机躲避事故系履行职务行为 所以其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交公司赔偿乘客后  可向事故中有责任的一方(例如大货车酒后驾车撞了公交,或者大货车遗撒后逃逸)追偿·

[ 本帖最后由 yuehuaxiaowu 于 2008-11-28 15:52 编辑 ]
6
发表于 2008-11-28 15:26 | 只看该作者
从道理上讲,应该由受益人来赔。
受益人是谁?
假设司机不采取这些主观的行动,按照正常处理,损失会更大;
但采取了冲进绿化带的行为,所以损失减小了。
使谁的损失减小,谁就是受益人。
7
发表于 2008-11-28 15:47 | 只看该作者
我在快速公交2号线亲自遇到过此事。首先公交公司有违约责任,司机躲避的责任人没有逃逸,你可以告他侵权;如果责任人逃逸,你告公交公司违约,总之无论哪种情况,你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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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7:00 | 只看该作者
公交公司要赔偿.不管责任人是否逃逸.

当然,公交公司也会找司机来进行罚款.其实就等于赔偿了.
9
发表于 2008-11-28 17:45 | 只看该作者
客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向侵权人追偿;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侵害人索赔。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只能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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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17:50 | 只看该作者
显然谁都找大头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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