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原三十二个区,调整合并为二十个区。(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6月批准)
注:1949年1月在原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经过扩界和局部变动,市辖面积扩大548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1.5万人。市辖区20个,按数字顺序为名: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二十区。
◎1949年10月1日,北平市更名为北京(直辖)市。
1950年
◎原第一至第二十区调整为第一至第十六区。(中央政务院1950年4月18日批准)
市辖区16个,按数字顺序为名: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十六区。1-9区为城区,10-16区为郊区。
◎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1950年10月9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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