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泰州: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构建快捷公共交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2-19 2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意见,今年计划投资1000多万元,加快公交车辆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

    2月18日下午,泰州市长姚建华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和《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规模迅速扩大,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从满足城乡居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尽快建立起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到“十一五”期末,泰州市市区每万人公交车拥有率将达到10标台;公交出行分担率达12%至15%;车次间隔主干道8至10分钟,次干道10至15分钟,准点率达90%;市区公交任意两个站点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公交车平均速度每小时大于20公里。
    会议明确,今年泰州市财政将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公交车辆更新改造补助、燃油补贴、新开线路补贴和公交IC卡补助,同时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提高公交管理水平,提升公交服务质量,确保年内市区公交状况有突破性改善,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在确保实现今年发展目标的同时,要科学编制市区公共交通长远发展规划,深化公共交通行业改革,特别是要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明确,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规定》还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驾驶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5-9-13 14:4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