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05路公交集体涨价 职能部门说法不一
主持人语:去年12月份,从堤角到陈家墩的305路中巴车,擅自涨价曾被物价部门查处过。而元旦刚过,武汉不少市民向《事事关心》节目部反映:305路公交又开始涨价了,票价从1元提到了1.5元。对此,《事事关心》记者胡宁寒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请听他发回的相关报道:
1月2号下午,记者在汉口解放大道,中山公园公交车站看到,所有的305路中巴车前挡风玻璃上,都贴有票价1.5元的告示。随后记者登上了一台305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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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上车后,对305路公交涨价5毛,感到很突然。因为车上没有张贴物价部门关于涨价的通告,加上车上的暖气效果并不明显,售票员的解释显然让市民们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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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民们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公交管理办袁海宏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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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305路共有97台中巴车。按照武汉市公交管理办的说法,空调设备完善并开启了空调的中巴车,可以收取1.5元的票价。那么这是否经过了物价部门的批准?对此,武汉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张水清处长作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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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对于305路公交涨价的事情,公交管理办解释是:视车况不同,区别对待。而物价部门的答复是:涨价没有得到批复。那么到底哪一个部门的说法是正确的呢?我们将继续关注。
处理“电子警察”违法 未到银行缴纳罚款车辆不能“解锁”
通讯员 施文俊 王晓妍 报道 处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后不到银行缴纳罚款,违法车辆仍然会被“锁定”。这是2008年市公安交管部门为了保护广大驾驶人的合法利益,避免“黄牛”使用即将失效的驾照或者挪用他人驾照处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而出台的管理措施。
据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被“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违法驾驶人持驾驶证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时,其违法信息被录入计算机后,系统将驾驶人和违法车辆一并“锁定”,车辆不能办理审验和转移手续。待当事人到银行缴纳罚款的信息传递到交管部门对帐成功(当事人从到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并于当日缴纳罚款的次日)后,计算机自动解除驾驶人和车辆的“锁定”,违法车辆方可办理审验或转移等手续。如需在当日办理车辆审验或者转移手续,需在办理时出示银行缴款凭证。
春节将至,交通运输频繁,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出行、遵章驾驶,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记录,尽快接受处理,并及时到银行缴纳罚款,以免因违法未处理驾照和车辆被“锁定”而造成不便。
法律链接:《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项规定: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仙桃寒冬凌晨救援记
通讯员 魏兰 龚江林 报道 新年元月3日凌晨2时许,湖北省仙桃市交警张沟中队接到报警:辖区仙洪公路张沟段发生一起车祸。副中队长周金甫、民警邓文华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辆农用车的车头将公路左边的行道树牢牢箍住,一名40多岁的驾驶人正困在车内动弹不得,他整个面部正在不停流淌鲜血,双下肢也被车辆零部件死死夹住,哎呦连声,痛苦万分。原来这位驾驶人李某从洪湖开车前往仙桃城区,途经堆放砂石的路面时,连忙向左急打方向盘闪避,却因车速过快,撞上行道树,肇此惨祸。
见此情形,民警们马上投入救援。他们首先用随身携带的撬杠试图撬动车头。然而经过一番劳作,因难以撼动车体而失败。随后他们又托付路过的司机请来一个从事氧焊切割的师傅,想割裂车体将伤者救出,但在具体实施时,又因可能对伤者李某造成额外伤害而不得不放弃。时值深冬凌晨,霜风阵阵,寒意刺骨。伤痛、恐惧使李某意识逐渐涣散,生命危在旦夕,民警们忧心如焚,一面联系张沟卫生院医生前来现场为伤者进行包扎、输液,并电话向支队施救中心请求增援。
施救中心救援车赶赴现场后,民警为了万无一失,又拦了一辆大卡车,分别从不同方位用钢缆牵引事故车,然后一起用力启动,“一二三……”在整齐的号子声中,事故车逐渐移动,最终被拽离行道树,此时已是凌晨5时,被禁铟在车内长达3个多小时的李某终于得救了!整整奔波忙碌了半天的民警也终于欣慰地舒了一口气。
目前,尚在医院治疗的李某已转危为安。在感谢交警部门救命的同时,他还痛心地告诫同行: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谨记安全驾驶,因为一旦肇事,悔之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