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将对申城的公交企业实行统一成本核算,以此完善补贴机制,公交企业职工收入有望提高。昨天,城市交通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专家表示,这是申城公交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核心内容。
专职部门测算企业成本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强ZF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规制,统一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会计核算,以行业公益性,运作市场化相结合的机制,建立严格、规范的企业成本费用审计、评价制度和考核体系,保持公交行业稳定和持续发展。
根据公示的《办法》解释,成本规制是指ZF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科学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并将营运成本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促进公交企业进行成本控制、规范营收。据透露,主管部门将成立“公交行业成本费用评价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其成员由市ZF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专家组成。
直接营运成本加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成本规制”中包含了公交企业四方面的成本。
具体是直接营运成本:指公交企业实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人工费用(含社会保障费、工资附加、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能耗费、车辆折旧费、保养修理费、行车事故损失费、营运业务费、养路费及其他直接营运经费;期间费用: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车辆营运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其他营运成本:指公交企业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相关的成本和费用,比如营运车辆提前报废支出等。例如,规定业务招待费控制在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同时,委员会依据公交行业成本水平和社会公允水平,在分析公交企业有关数据和信息基础上,制定《公共汽车和电车行业成本构成约束标准》,作为评价尺度。据介绍,《约束标准》原则上以1年为一个周期,周期结束后,可根据生产资料、劳动力成本等政策性因素变化对营运成本造成的影响,同时考虑年CPI指数上升或下降影响进行修改调整。
职工收入有望提高
“实行统一成本管理后,ZF部门将对企业的运营有更好监管,也能提出更好的补贴力度,这样大部分公交企业亏损的现象也将得到缓解。”专家解释道,有了完善的补贴,企业将不再会以“亏损”为由,不为职工增加收入。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成本规制中人工费用将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同时特别指出“经营者收入水平与职工收入比例保持合理范围内”。据透露,巴士四汽作为试点单位,已率先实行了“成本规制”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