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方交涉,梳理出来龙去脉。从静安庄坐300快到北太,由于上车未刷上卡,被视为不完整交易,扣除由大钟寺到北太平庄的无折扣票价。
几点质疑:
1、上车未刷上卡,售票员是否有责任。售票员是否要确认乘客刷卡后的铃响灯亮。如果因各种原因没刷上卡,售票员是否有责任有义务提醒乘客重刷?如果乘客拿别的东西瞎比划一下,售票员管不管。
2、不完整交易扣除刷卡站至远端的无折扣票价有没有明文规定?在哪里能够查到。公交票制票价改革方案有发改委文件,有媒体大力宣传,而这条规定有出处吗?
3、300路有必要扣除将近一圈的票款吗?
4、如果不能判断从哪上车,扣除有折扣票价可以理解,扣除无折扣票价是什么居心。96166的解释是视为无票乘车,扣除原价是罚款。这种罚款是什么行为。是政府出台,由公交集团执行,还是公交集团制定的?学生卡有包括年龄在内的学籍信息,能够判断学生年龄。
(1)如果是政府行为,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成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
(2)如果是公交集团制定的,属于民法调整。我国法律规定,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0-16(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侵犯公交集团权益,公交集团应在未成年人在场时,与法定监护人核对事实,再要求监护人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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