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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评论:期待“免费公交”从长治县开向全国 [打印本页]

作者: 金陵人    时间: 2009-9-23 22:39
标题: 评论:期待“免费公交”从长治县开向全国
从17日开始,山西长治县老百姓出行可以免费乘坐县城的任何一辆公交车。居民免费乘坐公交车在全省尚属首例,在全国也属罕见。据悉,长治县公交分公司开设了两条公交线路,分别设置了16个和14个站点,日发车112个趟次。(《山西晚报》9月21日)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便是公共事业,也同样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以公共交通为例,无论是购置公交车的费用,还是公交司机的工资,就连公交车烧的油,都是一项项省不下的成本。如此看来,既然维持公共交通事业,资金必不可少,享受公共交通服务的确没有免费的道理。于是,公共交通事业的定价尽管并未以“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但公交运营企业的成本和必要收益,却当仁不让的成了各地公交服务定价的出发点和基本考量。说来也是,既然享受了公交服务,付个成本价的确也在情理之中。

    放在国内各地公交车都或多或少要向乘客收取费用的背景下,山西省长治县出台的公交免费乘坐政策,的确因为其“第一个吃螃蟹者”的身份而显得另类。事实上,为了向公众提供公交服务,长治县公交公司仅仅在场站设施的投入上就花费了600余万元,除了一次性的投入,公交司机的薪水,公交车的耗油,更将构成公交公司必不可少的运营成本。尽管免费乘车的市民无需为之埋单,但这部分成本却终究需要有埋单者。虽然报道中对于公交运营的投入和运营经费究竟来自何方有个明确的交代,但不难设想的却是,公交免费既然是来自ZF的承诺,公共财政为公交成本埋单自然也就顺理成章。

    事实上,公共财政本就来自纳税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本该是公共财政的应有之意。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共财政为公共事业埋单,公众享有免费的公共服务,不仅天经地义,更是纳税人应当获得的福利。长治县的免费公交,无疑是开创了公共服务公益化的好头。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公共交通作为一项公共资源,假如没有了价格约束,也同样有遭遇滥用的可能。个中道理也再简单不过,既然是“免费的午餐”,当然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假如免费公共交通因此而沦为“公地悲剧”,甚至超出公共财政的支付能力,理想国以乌托邦收场,的确不免尴尬。

    不过,公共事业的免费化,基本民生事业的财政兜底,毫无疑问应成建设和谐社会的正确方向,公共财政向公共民生事业倾斜,也理应成为公共财政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尽管第一个吃“免费公交”螃蟹的仅仅是一个县城,甚至连“免费公交”能开多久也还需拭目以待,但公共财政更多的担负公共事业成本,以及公共事业逐渐向公众免费提供的意识,无疑值得称许,笔者更期待“免费公交”能够从长治县开向全国,并成为更多国民能够享受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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