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每一项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昆明城乡公交的逐步完善有效化解了群众出行难问题,拉近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对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2年底,昆明全市共建成等级农村客运站99个,公路里程达17746.66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达到84.51公里,公路密度居全省第一,跻身西部前列,二级及以上公路仅占总里程的约8%,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到83.7%,全市公路实现了“县县高等化、乡乡都硬化、村村都通达”。
示范推动破解二元
2012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正式授予昆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第一批示范城市”,这是昆明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新的起点。
成为示范城市以来,昆明交通运输系统科学制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打破部门、区域和行业分割,统筹规划城乡客运服务设施和运营线路,合理调控城乡客运资源,充分发挥规划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的龙头作用。编制完成了一系列支持性规划。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以农村通达问题为抓手,结合“四群教育”、“三深入”活动开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扶贫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加强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市新增城乡公交线路25条,共开通656条农村客运线路,共3570辆客运班车参与城乡客运,乡(镇)通班车率已达100%,建制村通班车率达93.5%初步建立和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行政村为辐射点,沿线设置停靠站点(招呼站)的“支线接驳、干线直达、各成体系、有机衔接”城乡客运服务网络,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地区交通出行条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出行。
按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要求,昆明基本实现了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全天候监管,201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多人(次),执法车辆1.2万余辆(次),检查车辆近2万辆,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规、违法案件超1.4万起,查扣各型非法营运车辆3000多辆,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件1150余件,为城乡公交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为弥补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法律缺失,《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于今年4月底颁布,待7月1日施行后将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实行政府定价和财政重点投入,着力从体制上打破城乡客运二元结构,打造城市公交、城际公交、县乡公交、镇村公交以及其他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的覆盖面广、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系统。
“嵩明经验”值得借鉴
在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大背景下,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已经成为昆明辖内县(市)区交通建设的必然选择。
自2011年来,随着嵩明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发展,嵩明运管人清醒地认识到,集约经营的城乡公交替代分散经营的个体挂靠客运,让城乡居民同等享受营运准时、停靠有序、安全舒适、票价低廉、服务规范的公交化客运服务顺应时势,切合民意。于是,一个对近30万嵩明人民出行带来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就此诞生。
然而,即将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消息传出后,在广大民众一致叫好声中,民间客运经营群体部分车主立马“炸开了锅”,他们担心改造将损害到自身利益,或怀疑,或观望,或反对,一时间“暗流涌动”。
面对“牵一发动全身”的农村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难题,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嵩明运管系统坚定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客观大势保持清醒的预判。经过与原有民间经营户充分沟通后,大部都了解了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积极意义,并对政府决策表示支持。但其中58人无视政府利民决策和协调工作,自行购买了58辆车,并要求汽车销售商对所购车辆喷涂上与该县运营公交车辆外观一致的底色,同时组织人员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多次上访,要求政府全部许可加入该县农村客运。但改造不可能兼顾到所有人的利益,只有有利于全县人民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才是必由路径。事件发生后,嵩明迅速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深入到各镇、村开展摸排工作,弄清问题起源。本着以对人民群众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短信、电视、座谈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讲解、劝解工作,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同汽车销售商宣传相关政策,尽量扩大宣传面,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为充分听取民意,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细致做好改造期间的矛盾隐患化解工作。嵩明之后又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多家部门以及部分私自购车人员和家属召开多次座谈会,系统全面地向到会人员宣传嵩明城乡公交一体化及相关法规,同时积极听取58名购车车主代表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意见、问题进行解答说明,明确指出凡是有政策及法律法规支持的政府都支持,建议他们如果仍有异议可提供相关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为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分管县领导可以随时应其要求进行接待,此后,分管领导多次按他们所提要求进行当面答复和听取陈述。
完善民营公交退出机制,是推进公交一体化的重要着力点。为此,嵩明坚持以人为本,对民营客运退出市场制定了人性化的处置方案,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在由嵩明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相关部门专题会议上,同意按有偿整合方案实施,对临近到期和在营的先纳入公交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待县政府确定整合实施方案细则后进行整合;对不到期或到期或不愿加入公司的按嵩明最低生活保障进行补偿,同时优先安置到公交公司就业。最终由嵩明运管分局按照《嵩明县个体小型客运车辆补偿、补助退出客运市场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要求部署,共筹集补偿、补助资金456.14万元(财政承担355.79万元,公交企业承担100.35万元),于2012年12月10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补偿、补助兑付工作,现已兑付结束。
至此,嵩明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得以平稳推进,得到了群众的盛赞。难能可贵的是,嵩明在改造过程中顺应时势,因势利导,走出了一条敢为人先的城乡公交一体化道路,给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截至2012年底,全县建有等级客运站3 个,拥有班线客车173辆、城市公交30辆、城市出租汽车63辆,全年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 261.55万人次。
公交优先便利城乡
城乡客运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不论是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需要积极完善城乡公交路网,因为老百姓日益期盼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城乡客运服务。
自2005年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强制性政策、激励性政策、鼓励性政策、保障性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完善的公共交通政策体系。在环滇池县区和主城区,按照“一城一交”的发展思路,将城市公交、通村公交、城市出租车一并纳入“大公交”范畴进行统筹管理,实施公车公营、全区域统一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模式;在倘甸“两区”引入实力较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作为公交营运主体,通过参股等方式整合原有城乡公交资源,逐步形成以现代综合运输服务业为主体,其他衍生业务为辅助的企业运营模式;在北部欠发达地区,政策进一步向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推广因地制宜、灵活运营的山区农村客运模式,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民群众共享交通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与此同时,昆明进一步推进“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运力调配上重点保障农村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指导公交企业在条件可行的前提下,将公交线路向学校区域延伸、覆盖,公交站点设置向教学设施靠近,方便学生就近乘车,合理调配运力、灵活安排发车时间,缓解学生上(放)学出行问题。及时增派运政稽查人员配合交警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公交运营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为维护良好的客运经营秩序,保障城乡公交客运安全,昆明交通运输系统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交出租汽车有关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公交客运换发证照工作,加强对城乡公交客运经营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确保企业有资质、线路有许可、车辆有证照、人员有资格,督促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了解,昆明公共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将力争到2017年时,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提高到50%,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今年将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156个,力争实现城乡客运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4%,努力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安全、更加舒适、更加便捷的城乡客运服务。妥善处理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大力推行城乡公交企业公车公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