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昨天向媒体通报,为保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进行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市地铁有限公司从7月25日起,对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警方介绍,自7月25日起,我市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检力度,严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安机关民警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将在各指定站点对所有乘坐地铁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巴士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液态物品要求开瓶检查,饮品要求携带者试饮,必要时由民警对旅客进行身份查验。
警方同时加大对地铁乘客及其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对乘客加强盘查询问,对携带的大型物品原则上开包检查,对随身小型物品进行抽查,对液态物品开瓶检查,饮料要求乘客试饮。检查无异常,予以放行。
在长途客运站、地铁站点指定专业人员使用X光机进行安检,无X光机的场站进行抽检。驻站民警负责检查督促各场站对所有乘客进行录像资料采集和存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还将在地铁站开展着装巡逻,遏制“两抢”和盗(扒)窃等案件发生。
据了解,严禁非法携带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其中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不得随身携带。
主要违禁物品有各种枪械(譬如:军用枪支、气枪、猎枪、小口径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以及具有攻击性的各类枪支和警用催泪器、电击器、防击器、弓、弩等械具)、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譬如:氯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等。
警方希望广大乘客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被检查发现带有上述违禁物品入站上车的乘客,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