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路上起争执乘客打人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晓)冯某乘坐300路公交车时因挤蹭与一名乘客发生争执,进而互殴,冯某将其打成轻伤。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6月16日15时许,被告人冯某与20岁的丁利(化名)在300路公交车上因挤蹭发生争执。随后,二人双双下车,在东三环双井桥北侧过街天桥上互殴。打架的过程中,冯某用左拳将丁利手掌打伤,致其“因损伤致左手第五掌骨完全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后冯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冯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宣判后,冯某表示服判。 J009
来源:今日《北京晚报》10版 警法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