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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乘客带发胶等易燃易爆品乘公交将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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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6 1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提醒乘客,节日期间,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了油漆、稀料、氢气罐等工业用品外,发胶、打火机气、烟花爆竹等也被列入危险品,携带这些物品将被警方处以拘留。

  公交警方表示,为保证乘客出行安全,民警会加大对长途场站、公交场站、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处力度,同时还会在站台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随时提醒乘客。警方提醒乘客,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汽油、煤油、酒精、稀料以及带有明显易燃易爆标志的液态、气态物品。此外,发胶、气雾杀虫剂、打火机气、烟花爆竹也都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客携带相关物品一旦被警方查处,将被处以5日至15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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