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交公司获悉,近日,公交“爱心助残卡”已开始面向全市办理。市民持“爱心助残卡”可免费乘坐中心城区所有线路公交车辆(不含未安装刷卡机的车辆)。
据市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份)、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证件信息页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复印件3份)、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到市公交公司(原张家口交通一卡通服务中心南行150米,水岸云天商用楼临街底商)办理。其中,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需要法定监护人陪同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或户主页复印件3份)、法定监护人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填写《张家口市残疾人“爱心助残卡”个人申领表》,签署《自愿申领“爱心助残卡”承诺书》。经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县 (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备案送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会给予告知,说明原因。
公交“爱心助残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专人专用。该卡实行一年一验,持卡人开卡后满11个月,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爱心助残卡”到市公交公司(原张家口交通一卡通服务中心南行150米,水岸云天商用楼临街底商)验证,不按规定验证的自行失效。
“爱心助残卡”丢失或损坏后,由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张小二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到市公交公司(原张家口交通一卡通服务中心南行150米,水岸云天商用楼临街底商)进行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