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春运从2015年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记者从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春运到来之际,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已经提前面向全省发出《2015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全力做好春运保障工作,并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全省道路运输安全。
初步预计,春运期间云南省道路旅客发送量(不含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将达到6050万人次左右,同比增长约3.1%。该通知要求,节前做好昆明至州市、州市至县乡镇的运力组织;重点保障旅游客流和农村短途单向客流;节后重点安排文山、昭通、临沧、保山等地区外出珠三角、长三角、重庆、四川等地的省外务工客流运力;同时对货运要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强化运输安全必须严格执行五项措施确保全省春运安全: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要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二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三要强化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做好春运准备工作的检查;做好客运计算机管理;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夜间和禁行规定,督促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凌晨2点到5点停运休息的规定,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一律不予发车,全省除参与接驳运输试点的昆明—丽江、普洱、临沧、西双版纳4条客运班线共55辆客车外,凡是违反停车休息制度和接驳运输相关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贯彻落实防范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84220”工程;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运输保障。四要加强重点运输安全监管和运输市场稳定。要按照“丘北经验”在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对国际道路运输要从“外事无小事”的高度,依法做好各项运营及管理工作;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地铁运营安全的监督;高度关注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五要注重客运人员集聚场所安全。深刻吸取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等教训,高度重视客运站、公交站点等旅客集聚区的客流秩序维护和安全运输引导管理;提高警惕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反恐防暴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安全等部门做好客运站旅客集聚区的巡逻、安保和控制。
另据了解,春运期间,全省共有应储备一级应急储备运力客车600辆(供省级应急运输调度),二级应急储备运力客车600辆(供各州市级应急运输调度),并确保应急储备运力客车具体落实、联系畅通、状态良好、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保证及时调用。
云南省运管局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871—5305730,65305739,传真:0871—65305772,值班电话:13708713830,电子邮箱:28596029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