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公交站点名称和线路编码规范调整即将启动 
 
   近年来,市区公交事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线路、车辆、站点不断增多。为扩充线路编码资源,明确线路功能,解决公交站点命名“一站多名、多站同名、指向不准确”等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引导市民更加便捷的选择公交出行。2012年,市公交管理处经认真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嘉兴市区公交线路编码及站点命名准则》,会同公交企业确定了调整方案。根据治堵和民生工程的安排,站点名称和线路编码调整纳入2013年度重点工作,近期将正式启动。 
 
   一、站名调整 
   公交线网和站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站名的调整将会影响到数量巨大的站牌更换。而短时间内同步更换完成站牌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为将对市民出行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第一步将采取“新旧站名”共存的方式对站名进行调整,即将需要调整名称的370对公交站点主站名更换为“新站名、原站名”共存的模式。本项工作预计将于7月中旬前完成。在站名调整完成后,再逐步结合线网优化、线路编码调整等工作逐步更新站牌,在此期间将会出现新、旧站名共存、共用的现象。由此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新旧站名共存范例(上:有冠名,下:无冠名) 
 
   二、线路编码调整 
   站名调整完成后,结合2013年度线网优化,采取新旧编码过渡的方式,启动公交线路编码的调整工作。第一步的重点集中在二、三级城乡公交线路,城市公交环线,接送专线等编码的调整,8月中旬前调整完毕。然后根据前期安排,分步骤捆绑启动线网优化、编码调整、站牌更换等工作。不涉及优化的线路也将分批完成编码调整、站牌更换。其余类型线路编码调整暂缓实施。 
 
   附: 
   1、嘉兴市区公交线路编码及站点命名准则 
   2、近期站点调整明细表 
   3、近期线路编码调整明细表 
 
 
嘉兴市区公交线路编码及站点命名准则 
 
   1公交线路编码准则 
   市区公交线路按照类型划分为常规公交线路、快速公交线路、旅游公交线路三种。取消现行的K字头和电子路码牌运营公司标识。 
   1.1常规公交线路 
   1.1.1市区中心城区内运行的公交线路编码为1-149。其中环线根据运行方向分别标识为内、外两类。 
   1.1.2市区发往下辖各县(市)的公交线路编码为151-199。其中: 
   市区发往嘉善县:15X; 
   市区发往平湖市:16X; 
   市区发往海盐县:17X; 
   市区发往海宁市:18X; 
   市区发往桐乡市:19X。 
   1.1.3市区中心城区发往下辖各镇村的公交线路编码为201-299。其中: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余新镇:20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凤桥镇:21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新丰镇:22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大桥镇:23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王店镇:24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洪合镇:25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新塍镇:26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王江泾镇:27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油车港镇:28X; 
   市区中心城区发往七星镇:29X。 
   1.1.4市区下辖镇(村)到镇(村)的公交线路编码为301-399。如起讫点涉及到2个镇,则可任意使用其中1个镇的编码。其中: 
   余新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0X; 
   凤桥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1X; 
   新丰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2X; 
   大桥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3X; 
   王店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4X; 
   洪合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5X; 
   新塍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6X; 
   王江泾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7X; 
   油车港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8X; 
   七星镇发往镇区内或其他镇(村):39X。 
   1.1.5夜班公交线路编码为501-699。其中: 
   中心城区内运行:501-599; 
   中心城区发往下辖各镇村:601-699。 
   1.1.6高峰线编码为701-799。其中: 
   高峰非区间线编码为701-750; 
   高峰区间线编码为751-799。 
   1.1.7公交接送专线编码为801-899。 
   1.2快速公交线路 
   BRT主线编码以“B”打头,如B1,B2; 
   BRT支线编码为在主线后加英文字母,如B1A,B1B; 
   大站快速公交线路编码以“快”打头,如快1,快2。 
   1.3旅游公交线路 
   编码由“游”打头,如游1,游2。 
 
   2公交站点命名准则 
   2.1定点命名法。 
   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等非商业性机构;反映城市标志、形象及历史文化、风貌的资源或设施;人口集中的镇、街道、住宅小区、行政村、自然村;交叉路口、桥梁等交通设施;少量有偿冠名机构”(统一简称为“点”)的名称来命名。 
   2.1.1某点被多个站点依托命名 
   按照站点所处位置与该点位置的对应关系,以“点名称+方向”的方式命名,如“市行政中心北”、“市第一医院南”等。 
   2.2.2某点被单个站点依托命名 
   如站点位于某点主出入口附近,或者位于通透式、无明确出入口的某点附近,则直接以该点名称命名。为提高定位准确性,允许使用两个点名称组合命名。如“市中医院”、“秀洲公园(中投证券)”等。有偿冠名机构名称原则上作为组合命名一部分在括号里标识。 
   如站点位于某点非主入口附近,或附近无该点出入口,则以“点名称+方向”的方式命名,如“嘉兴日报社西”、“市残联东”等。 
   2.2.3某点多个分支机构被站点依托命名 
   以“站点所在道路+该点名称”的方式命名。是否需要后缀方向按照前述两种情形判断。如“中山西路招商银行”、“勤俭路招商银行”等。 
   2.2坐标命名法 
   附近无法找到合适的点依托命名的站点,以两条道路名称命名,即“XX路XX路”,前者为站点所在的道路,后者为站点所在位置距离最近的交叉道路。 
 
   3管理规范 
   3.1线路编码和站点名称的命名和变更由公交运营企业负责提出方案,报市公交管理处核准后生效。公交运营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相关导乘设施的更改,并及时做好公众宣传。 
   其中站点名称按照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的划分,分别由市公交公司、国鸿公交分公司负责提出方案。 
   3.2企业或单位要求冠名的,由要求冠名方与公交运营企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定相关事项后,报市公交管理处核准后生效。冠名年限原则上要求在三年以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或变更。 
   3.3站点名称应遵循简洁通俗、醒目的原则,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且名称确保市区范围内的唯一性,不能多站同名;同一站点名称必须统一,不得出现一站多名。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线路编码应及时变更: 
   3.4.1行政区划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部分公交线路线路沟通区域发生改变。 
   3.4.2公交线路因优化调整导致承担功能发生变化。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站点名称应及时变更: 
   3.5.1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迁移、弃用。 
   3.5.2与站点命名相关的公共设施、标志性建(构)筑物、旅游景点、市政设施、单位等已经灭失、迁移或变更名称。 
   3.5.3站点名称存在严重误导乘客的情况和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