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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即日起彻查违法建筑 拒不配合者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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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1日4时10分,南岗区联部街58号居民楼发生局部坍塌。昨天,哈尔滨市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关于全面清查违法建设的通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据了解,违法建设进入多发季节,不法行为人受利益驱动,无视法律规范,伺机疯狂抢建违法房屋,严重损害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为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执法部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通告指出,凡本市在建的建设施工单位,要立即按照行政许可规范对施工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于三日内将建设情况书面报送行政许可部门;未经审批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工程,及时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加大房屋荷载,特别是拆改承重墙的行为人,要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已取得建设工程项目基础施工承诺书,基础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仍没有获得审批手续的,要立即停止施工,补办行政许可手续;未获得审批手续已经建成的行为人,要主动到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一经举报和巡查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据了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执法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查处,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拆除过程中采取暴力抗法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积极协助整治违法建设,保护群众利益及时举报违法行为。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2011-07-25)
我觉得应先清理公交终点站附近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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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09:21 | 只看该作者
事后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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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0:10 | 只看该作者
这正是:孩子死了来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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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4:16 | 只看该作者
二十道街那俩楼都多长时间了 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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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5:58 | 只看该作者
唉,看看康宁桥两侧的那些违法建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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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KVBSDONGLI 的帖子
就是,该强拆的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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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9:3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一阵风.风过就没事了..为什么就不能坚持住呢...应该告执法局不作为..打那么多电话都没人管.现在出事了.都傻了吧.应该严惩肇事者..凡是有关联的都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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