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公司提前解除合同
11日下午,原528路公交车的8名司机来到本报求助。
司机们告诉记者,9月7日晚上,线路负责人与20多个司机开会,通知说:车子报废,528路停运,司机可领取扣除的押金……
9日下午,司机又接到厦门特运顺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通知,让他们10日去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
10日上午,很多司机赶到公司。“线路监管员老李拿出一份事先写好的‘解除劳动合同审批交接单’让我们填,说填好后就可以立刻离开公司了,公司会把平时每月从工资扣除的押金返还给我们,没有其他赔偿。”司机陈师傅说。
陈师傅于2006年1月进入该公司,成为528路车的司机,至今近5年;2008年,他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记者从他提供的劳动合同上看到:终止合同的日期是2013年4月30日。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必须对我们进行经济赔偿。公司解雇我们,对我们以后的生活不管不问,我们不服气,一定要讨个说法。”司机们表示。
特运公司:三种方法安排司机
昨天上午,15名司机来到位于松柏的厦门特运顺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讨说法,记者在公司找到了法人代表林总。
林总说,因为528路公交线路取消,公司确实要和这些司机解除劳动和同,但没有对他们不管不问,也没有说不进行赔偿。
林总向记者表示,对于这些司机的安排,公司有三种方法:对于服务好、开车技术熟练的司机,公司会推荐到厦门公交集团继续开公交车;对于愿意留下的司机,在企业转型后,会对这些司机进行转岗培训,让他们留在公司继续开出租车;不愿意留下的司机,公司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目前,原528路车有20多个司机要求特运公司进行赔偿。至于公司如何安排、何时赔偿这些司机,本报将继续关注其进展。
律师说法
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黄小琴律师认为,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厦门特运顺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必须对司机们进行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至于每月赔偿的金额,则是按照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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